广西柳州局三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6-06-27来源: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作者:黎启荣
  近日,经广西柳州市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综合评审,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又再一次被授予柳州市2005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自2003年以来,该局(公司)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多年来,柳州市局(公司)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文明机关创建为契机,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重点,以岗位创优为着力点,紧紧围绕本单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争创柳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机关”作为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立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着力在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上下苦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持之以恒地实施了烟草形象工程,积极参加了柳州市政府组织的为纳税人办实事、行政效能建设、行风评议、扶贫送温暖、为对口扶贫乡镇捐款、为贫困学生献爱心等活动,有力推动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柳州烟草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悉,柳州市“文明单位”每年评选一次,旨在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和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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