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化县局纪检部门全面参与大宗物质采购

2006-06-16来源:湖南新化县局作者:易梦雄
  湖南新化县局机关由于摊子大、项目多,各种大宗物品的需求量较大。历年来,大宗物质采购如办公用品、福利品等由各股、室、站自由采购,然后到财务报帐,纪检没有深入参与监管,只是查查帐目,所以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避免出现重复开支,或其他浪费。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大宗物质的监管,结合贯彻落实娄底市烟草系统“两项检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契机,新化县局纪检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加强对大宗物质采购监督的认识,深入参与各项大宗物质采购监管。现在单位大宗物质采购,局党组要求,需先向综合股申报,再报局领导批示,对采购物质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由综合股初审,然后由综合股、纪检监察、报批股室三家派人调查审核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与卖方签订购物合同。对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项目,三家同时参与对投标单位的考察及整个招标过程,在此过程中,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行为。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新化县局纪检的深入监督,不仅规范了机关财务运行机制,而且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就在前不久的麻片采购中,纪检的深入参与,就为单位节约了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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