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公司因地制宜加强电子结算

2006-06-08来源:广西玉林市烟草公司作者:苏鹏飞
  为了贯彻执行全区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工作会精神,以突出服务、注重效率来提升公司卷烟销售网络运行质量和水平,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玉林市烟草公司对卷烟零售户电子结算作如下规定: 

  一、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向经营地址适宜电子结算的经营户多加宣传,努力提高电子结算率,同时引导经营户及时存款,确保扣款的成功率。二、在推行电子结算时,坚持客户自愿的原则,不能脱离实际,盲目追求电子结算率,采取强迫手段要求经营户实施电子结算。三、各中转站不得擅自更改经营户的货款结算方式,如要做改动,必须经过区域营销部主任审核,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更改。四、严格督查,对违反规定、影响客户关系被客户投诉的,按督查考核有关规定扣责任人的当月考评分;情节严重的,按局(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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