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局进一步加强卷烟调剂的规范管理

2006-06-02来源: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作者:王桂林
  近日,柳州市局(公司)向广大卷烟零售户发放了一封关于严格管理卷烟调剂的公开信,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行为,强化了内部管理监督,受到广大卷烟零售户的一致好评和肯定。 

  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卷烟“100%的落地、100%的入网、100%的入户”销售的要求,柳州市局(公司)健全完善了《卷烟调剂管理规定》,规定了卷烟调剂的条件和范围、工作流程和要求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同时,还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司购买批发价卷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零售户购买批发价卷烟,包括通过卷烟零售户为本人或他人投单购买批发价卷烟。《卷烟调剂管理规定》以公开信的形式告之广大卷烟零售户,以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通过采取一系列规范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监督,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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