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围绕“三统一”规范“代订户”管理

2006-05-29来源:黄冈烟草局作者:段宗文
  进一步加强代订户的管理,有效预防拆单分摊、假入网、卖大户等现象,确保经营规范。近日,湖北省黄冈市公司通过“三统一”规范了“代订户”的管理。 

  一是统一系统标识。BS系统中,在代订户的姓名后面统一加“(代)”,代订户的电话号码统一标为“0”,以示标识。 

  二是统一代订方式。代订户订货一律由客户经理在拜访过程中代订,采集订单,并将订单结果通过内部EMAIL上传到电访员邮箱,由电访员对代订户的订单情况录入电访系统,进行访销。 

  三是统一代订考核。为确保代订户的销售实销到户,每月市公司督察部门将通过随机抽取各单位部分代订户BS系统中的销售记录和实地核实代订户销售明细,检查系统记录与销售明细是否相符。每月检查情况将定期在全市系统内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终网建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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