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烟草把好许可证“准入关”

2006-04-27来源:浙江海宁市局作者:虞克明
  浙江省海宁市局进一步提高许可证管理水平,对烟草专卖许可的申请严格按照“适应性要求、规范化运作、信息化管理”的原则,从严把“准入关”。 

  一.认真组织全体专卖人员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以行政许可法的精神统领许可证管理,以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检验许可证管理。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烟草专卖许可的配套制度:一是明确许可期限,一律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许可决定;二是应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第三人)要求,行政机关在许可、不予许可、更换、变更许可证时听取当事人或利益关系人的意见。 

  三.严格按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收集社会各方面的反映,不断修改和完善。 

  四.做好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持证零售户的许可经营意识,使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倍加珍惜,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烟草专卖零售业务。 

  五.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作用,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对所辖区域内持证的零售户的数量、结构、经济性质、地域分布、经营业态、经营规模等进行统计、分析,对持证零售户如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督促其及时进行变更;停业要及时予以注销;发生重大违法行为需要停业整顿的,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许可其经营业务。 

  六.强化专卖队伍的证件管理意识,全体专卖管理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许可证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规定及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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