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局(公司)建立卷烟销售预警制度

2005-12-08来源: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对卷烟销售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运行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建立了卷烟销售预警制度,对影响经济运行质量的主要卷烟经营指标实行预警。

    卷烟销售预警的主要内容包括单月卷烟销量、单箱销售收入、一二类烟销售比重、低档烟销量、名优品牌卷烟销量、库存指标和卷烟合同履约率等。

    卷烟销售预警制度分为黄线预警和红线预警两种方式,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实行定期通报,对各单位每月卷烟经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序公布,对列入预警区的单位进行通报。二是责令有关单位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列入红线预警的单位,省局(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协助分析原因,单位分管领导要向省局(公司)分管领导汇报整改情况。三是对于列入红线预警的单位,省公司将严格限制其卷烟调拨和合同调整,督促其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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