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宁明边防向宁明烟草局移交非法烟叶4吨

2005-12-06来源:广西宁明县局作者:甘炳娇

  2005年12月1日凌晨2点,广西宁明县公安边防大队执法人员在宁明县爱店镇往浦河村路段对车牌号为桂A16495的乘龙中型货车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非法运输烟叶约4吨,由于当事人无法出示运输该车烟叶的准运证或其它有效凭证,也无人承认是该批烟叶的货主,根据崇左市烟草制品打假打私工作机制的要求,宁明县边防大队立即将案件信息向烟草部门进行通报,宁明县烟草专卖局的专卖执法人员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边防大队于查获烟叶的当天将该批烟叶、涉案车辆及相关材料移交给宁明县烟草专卖局进行处理,宁明局也依法将该批烟叶及涉案车辆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经初步调查,承运人谭某承认该批烟叶在宁明县城中镇浦江村附近小路装车,欲运往爱店镇销售,到达爱店镇往浦河村路段时被边防大队执法人员查获,其并未办理有运输该批烟叶的烟草专卖品的准运证或其它合法手续。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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