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天津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近日,天津市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施行办法》(以下简称《施行办法》),要求所属各单位紧密结合本单位内管监督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加强本辖区内管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建立落实加强内管监督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内管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内管监督工作效率。
《施行办法》明确了天津市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内管监督的主体、对象、职责,主要内容和措施,以及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做出了具体要求。《施行办法》以依法管理监督、全面管理监督、全员管理监督、责任效率为原则,分别从市局、各区县局两个层面对卷烟生产经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做了规定。
为确保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市局建立了教育培训制度、备案备查制度、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度等8项具体制度,对天津市行业内部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监督。在考核和责任追究方面,规定了6项考核内容,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了对各区县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行业内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的15项责任追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