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烟草公司成立诚信经济监管小组

2005-11-22来源:新疆伊犁分公司作者:刘新法
  11月18日,新疆伊犁分公司召开伊犁州烟草“诚信经济监管小组”成立大会,经过前期的严格推荐筛选,伊宁市区的55名卷烟零售户代表同时被聘为诚信经营监管小组组长,会上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

  诚信经济监管小组是一个由卷烟零售户代表组成的规范自律组织,经过划分经营区域,以区域内每20-30名卷烟零售户为一组,由稽查员、客户经理对每一组审核提名推荐两名义务监管员,再由卷烟零售户民主选举产生一名义务监管员任组长,报分局(公司)专卖科、网建办审批。本着“自我监管、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检自律”的原则,抵制“假非私超”卷烟,杜绝低价竞销、恶性竞争等不规范经营行为,逐步引导广大卷烟零售户将主要精力放在改善经营环境和提高服务质量上,达到主动参与卷烟市场管理,共同创建“健康、规范、诚信、有序”卷烟市场环境的目的。并制定了《诚信经营公约》和《义务监管员(小组组长)的职责》。

  诚信经济监管小组的成立意味着伊犁烟草在注重规范自我、提升行业自身形象的同时,不断以自律引导他律,标志着在探索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通过建立客户经理、稽查员、电访员、送货员与义务监管员(小组组长)的“五员”互控监督工作制度,加强零售户与烟草公司的沟通联系,以平等的层面协商解决卷烟经营中的问题,促进卷烟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从而使零售户、消费者与烟草公司的利益链条有机连接起来,达到互动牵制,形成维护卷烟市场的利益共同体。也直接体现了伊犁烟草“真诚创造品牌,服务延伸价值”的企业理念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并得到升华。

  附:

  《诚信经营公约》相关内容:
  
  一、认真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守法经营观念,严格自律,诚信服务,依法维护行业的共同声誉和利益。二、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自觉维护“明码标价”,不低价倾销和提价出售卷烟,不欺诈消费者,积极维护卷烟零售市场诚信经营秩序。三、不销售非法渠道的卷烟、走私烟、假冒烟、霉变烟,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四是自觉接受烟草部门的经营指导,协助做好卷烟品牌的宣传、促销、推广及市场培育工作,提高卷烟销售品牌的集中度。五、积极向烟草部门举报各种卷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升自身的诚信等级。

  《义务监管员(小组组长)的职责》有:

  一、认真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协助做好管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卷烟销售服务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二、熟悉辖区卷烟零售户的分布和基本情况,认真走访市场,了解市场动态和零售户的经营情况,及时反馈卷烟销售走势和市场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调处理片区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三、积极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政策,自觉接受烟草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协助做好零售户卷烟品牌的宣传、促销、推广及市场培育工作,提高销售卷烟品牌的集中度,严格执行卷烟明码标价的规定,维护广大卷烟经营户的利益,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大胆揭发、举报和管理。四、监督烟草部门稽查员、客户经理、电访员、送货员“四员”的工作。“四员”即:。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四勤”工作。“四勤”即:勤走访、勤沟通、勤监管、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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