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局(分公司)费用管理实行“三强化”

2005-11-18来源:湖北鄂州市烟草专卖局作者:余晓红
    鄂州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对费用管理采取“三强化”措施,实行“阳光操作”,进一步提高了费用管理水平。具体办法:

    强化费用预算。各单位、部门年初提出当年的费用计划数,公司依据当年工作实际进行审批。部分费用指标与个人收入挂钩,节约或超支按比例进行奖赔。

    强化开支审查。一般费用开支都要过“五关”:经办人按要求填报,送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主管签署意见,最后由财务部门进行稽核。填报不符合要求、缺少审批人的费用一律不准报销入账。

    强化群众监督。每季召开一次由各区局人员、网点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市局(分公司)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财务公开大会,将大小费用逐笔公布。如有疑问,与会者可直接提问,费用发生单位或财务部门公开作答,对公认为不合理的费用坚决予以退出成本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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