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人来说,对FBI或者CIA的熟稔程度决不亚于CCTV。然而,在遥远的美国还另有一个叫ATF(美国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的机构,或许并不为更多的中国人甚至烟草行业人士所熟知。但在美国,烟草产业则是由其管理的,而该部门直接隶属于美国司法部。
很多人起初也许会跟笔者一样,觉得将烟草、酒精、枪械划归为一类而由一个部门管理,貌似有些诡异。但细想来,恰恰这三样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的属性——都对人有害,这样归类也算有理有据。
烟草有害性认知现状
同样的事情,在中国的政府管理序列中,国家局烟草专卖局以上级单位的形式管理国内所有的烟草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及相关产业。另外,国家烟草专卖局隶属于“工信部”,这是最近“大部制”改革后的新的隶属关系,此前其属于“发改委”,而发改委的前身是“计委”……。
事实上,我们不难看出,烟草产业在美国的隶属划分是以其有害属性为主要依据,而在中国则应该是集中与其经营或产业属性,或从某一角度可以更直接的理解为财税贡献属性。
对比以上两种隶属和管理模式,除去国家、政体、发展状况等等一系列的差异因素之外,相对于美国或其他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中国整体社会的价值认同观念中,就烟草有害性的重视程度还是偏低的。至少无论从政府,还是从社会整体的价值理念来考虑,还都不会认为应该以烟草的有害性来划分其应该隶属的管理部门或机构。
然而,这种状态迅速的发生着改变,比如最近的“全运会”烟草企业赞助退款、此前的上海世博会“上烟”捐赠退款、以及年初的取消烟企“慈善评奖”……,等等。
处于“起步期”的控烟势力
在最近的全运会烟草赞助退款的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到的全运会组委会退款的压力主要来源于两个:一是媒体舆论,另一个则是以“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为主的控烟组织。事件当中,该组织曾以正式的函件《关于建议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退还烟草企业捐款的函》与全运会组委会沟通。
客观来说,目前的整体的控烟舆论压力确实有了很大程度的加重,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几年前刘翔涉嫌代言涉烟品牌广告的事件如果放到当下,可能不良影响会更为严重;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在换了当下的舆论状况,也许企业直接选择运动员的几率也会小一些。
事实上,行内人一看便知,单单从全运会赞助退款的烟草企业名单来看,这种赞助的性质大抵难逃“摊派”之嫌,尤其是以当山东烟草专卖局(公司)这样一个处于烟草渠道环节的商业公司为主的状况,这跟上海世博会中上烟的赞助大约也类似吧。这种“泛”大众的、很官方背景的大型活动中的此类赞助,往往并非烟草企业自身的主动行为。甚至其并未对广告效果有怎样的预期。
由此可见,相关控烟组织的此行为固然可嘉,且极为合理,然而其行为对烟草企业(尤其是有品牌推广需求的工业生产企业)并未构成打击和限制,至少目前是这样。说句极其不恰当的比喻,如果把限制烟草品牌传播比作蛇的话,控烟组织还没有搞清楚蛇的七寸在哪里……。
按照目前国内一些官方和非官方控烟组织较为直接和以大型项目为重点的关注特点来看,除去大型体育赛事、国际性会议之外,公益助学、电视传媒等应该是未来禁烟“风声”比较紧张的方向。
成长中的烟草传播模式
相对控烟组织把控烟目光集中于大型的、官方背景的活动来说,一些有品牌传播和推广需求的烟草生产企业则更成熟的选择相对窄众、更与自身品牌有契合度的活动,或者以巧妙的方式而非直接的赞助来参与活动,更或者量身定制一些专属于自身且传播对象更为精准的活动。
客观来说,经过近几年的市场熔炼,部分烟草企业的在市场意识和能力提高的同时,在品牌传播方面虽然仍有许多值得提升的地方,但也算颇有心得与长进。
比如芙蓉王品牌参与的有“中国达沃斯”之称的亚布力论坛;再比如双喜品牌以“世纪婚礼”的独特方式,无论是在青藏线通车、奥运期间……,甚至两岸包机等一系列活动中都恰当结合参与并得到良好的传播效果;还有最近白沙品牌针对自身品牌文化需求,而量身定做的“光笔画”活动……,等等。
另外,许多成熟国际品牌,尤其是非烟草品牌的一些成熟、成功的品牌传播活动也很值得烟草企业借鉴。比如为配合国内市场“高尔夫6”上市,一汽大众所组织的“高尔夫发现完美之旅”活动。十几辆产自中国长春的高尔夫6,被运往德国大众的所在地——狼堡;再由中国的来自媒体、大众品牌消费者、汽车发烧友……,等一众人组成的车队,浩浩荡荡一路跨越欧洲大陆开回长春,一路演绎大众的品牌文化,一路显示高尔夫6的种种性能,一路也牵惹国内目标受众的关注……,虽然窄众但却精准。
事实上,如果说最“朴质”参与活动的品牌传播模式是赞助“泛”大众关注的大型活动来引起大众和媒体的关注来达到传播的目的大话,那么对于特殊性烟草行业来说,目前更先进且更有效果的活动传播模式应该是:一方面放弃“泛”大众,进而寻找更精准的相对窄众;另一方面改变“粗糙”的直接赞助为有设计的参与。
而如果按照中国控烟协会所指出的——从2011年1月起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的促销赞助活动的话,烟草品牌的传播则更应该实现由以大众为传播对象向由渠道和针对性人群为传播载体和受众的转变。事实上,即使在还未实现“全面禁烟”的现在,渠道或者专业媒体的传播效果也有相当的优越性。
民间舆论不容忽视
相较与并不“老辣”但成长势能很大的相关控烟组织,来源于普通大众的舆论压力,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更需要被重视,尤其是网络2.0的发展,使得每一个普通人都能够成为一个能够发布信息和表达态度“媒体势力”。
除去全运会、世博会之类的涉烟舆论之外,近一段时期涉及烟草的不良舆论并不少,比如周久耕先生之于南京品牌的九五之尊,再比如电影《梅兰芳》以“吸烟镜头总长14.37分钟”列为2009年热播电影“最烟草”的称呼……,等等。
而来源于最“草根儿”的舆论压力往往更会影响到品牌本身,甚至一些与卷烟有关的例如腐败等相关问题的舆情,很值得烟草品牌关注,并探讨应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