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24-05-08来源:明溪县统计局

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23.3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4.24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2.88亿元,下降0.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6.21亿元,增长1.7%。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9.66%,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2.87%,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7.47%。2023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30308元,同比增长2.7%。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9.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37%,比上年末提高1.25个百分点。年末公安户籍总人口114624人,比上年末减少632人;卫健部门口径:全年出生人口608人,出生率为4.99‰;死亡人数810人,死亡率为6.65‰;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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