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实施意见》,不断深化“一区一城”功能定位,深入探索房山转型发展的新目标、新路径,经济发展稳步推进,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较好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人口
2015年末,全区常住人口10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27.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6.2%。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7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70.7%。常住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25人,比上年末增加5人。
2015年末,全区户籍人口79.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万人,增长0.69%。全区出生6853人,比上年减少1999人,人口出生率为8.64‰,比上年下降2.56个千分点。死亡4392人,比上年减少996人,人口死亡率为5.49‰,比上年降低1.3个千分点。
“十二五”期间,全区常住人口五年年均增加2.02万人,年均增长2.1%,高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0.4个百分点;常住外来人口年均增加1.58万人,年均增长7%,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3.4个百分点。
二、综合经济
经济增长:初步核算,2015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54.7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2亿元,下降20.4%;第二产业增加值323.7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216.8亿元,增长9.6%。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达到8555美元(按人民币对美元年平均汇率6.2284:1计算)。
“十二五”期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3%,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3.9个百分点;其中三次产业年均分别增长-0.3%、6.4%和12.7%。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3.9:64:32.1变化为2015年的2.6:58.3:39.1。
财政税收:2015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109.4亿元,比上年下降1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2亿元,增长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1亿元,下降33.9%。从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39.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8.8%。从税种看,增值税实现6.5亿元,增长9%;营业税14.4亿元,增长7.4%;企业所得税3.8亿元,下降6.1%;土地增值税3.4亿元,下降29.4%。
“十二五”期间,全区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累计分别达到629.2亿元和1171.1亿元,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2.3倍和2.4倍。
2015年,全区区域税收完成242.9亿元,比上年增长19.9%。其中,房山地区完成110亿元,增长14.6%;燕山地区完成132.9亿元,增长24.6%。
三、农业
2015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9亿元,比上年下降25.7%。粮食播种面积18.5万亩,比上年减少2.9万亩;粮食产量6.4万吨,比上年下降9.5%。全区粮食直补面积16.3万亩,粮食直补资金1937.5万元,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十二五”期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下降1.8%,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6.3%)8.1个百分点。
四、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2015年,全区工业总产值实现1032.3亿元,比上年下降12.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992.9亿元,下降12.7%,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96.2%。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992.3亿元,下降11.7%。出口交货值15.7亿元,增长62.5%。产品销售率为99.9%,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十二五”期间,全区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3%,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8.8%)7.5个百分点。
建筑业:2015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实现346.3亿元,比上年下降5%。施工面积3648.2万平方米,增长6.8%;竣工面积572.8万平方米,下降20.8%。
“十二五”期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9%,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12.3%)6.4个百分点。
五、交通运输和邮电
交通运输:2015年末,全区境内公交运营车辆达到497 辆,运营车辆客位2.9万个,公交线路达到49条,公交客运总开行85.95万车次,运送乘客5380万人次;客运场站20个;公交候车亭564个;电动出租车400辆;轨道交通客运量3483.1万人次。
邮电:2015年,全区邮政业务总额完成1.2亿元,订销报纸及杂志2500.9万份,出口函件670.5万件,特快专递3.5万件。
六、金融
2015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288.9亿元,比年初增加89.3亿元,增长7.4%。其中,居民储蓄余额684.3亿元,比年初增加33.7亿元,增长5.2%。
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42.1亿元,比年初减少26.5亿元,下降7.2%。
七、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固定资产投资:2015年,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532.3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完成108.3亿元,下降13.5%。
从城乡看,城镇投资390.7亿元,比上年下降2.6%;农村投资141.6亿元,增长35.4%。
从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11.5亿元,比上年下降33.6%;第二产业投资52.4亿元,增长26%,其中工业实现投资52.1亿元,增长26.8%;第三产业投资468.4亿元,增长4.8%。
“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476.4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倍;五年间年均增长5.7%,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26%)20.3个百分点。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五年间年均下降3.5%,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14.8%)18.3个百分点。
房地产开发:2015年,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269.2亿元,与上年持平。商品房销售面积165.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7%;商品房销售额255.9亿元,增长11.8%;商品房待售面积114.4万平方米,增长27.1%。
保障性住房建设:2015年,全区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项目7个,住宅5599套,开复工面积47.4万平方米。其中,限价房项目3个,住宅2004套,开复工面积13.3万平方米;定向安置房项目3个,住宅2194套,开复工面积20.6万平方米;自住房项目1个,住宅1401套,开复工面积13.5万平方米。
八、批发和零售
2015年,全区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235.3亿元,比上年下降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0.2亿元,增长8.7%。限额以上企业实现153.3亿元,增长6.3%,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66.6%。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中,汽车类实现零售额24.9亿元,比上年下降10.4%;服装类实现零售额14.9亿元,增长20%;医药类实现零售额0.5亿元,下降4%;文化办公用品类实现零售额0.2亿元,增长86%;家用电器类实现零售额14.3亿元,增长14%。
“ 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9.5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倍;五年间年均增长13%,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14.5%)1.5个百分点。
九、对外经济和旅游
对外经济:2015年,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9.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8.4%。
2015年末,全区三资企业达到576家,实际利用外资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0.4%。
“十二五”期间,全区进出口总额累计达到36.5亿美元,五年间年均增长7.3%,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15.7个百分点。
旅游:2015年,全区旅游单位数达到2830家,接待人数72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0.2%;旅游营业收入41.3亿元,增长6.8%。全区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22家,营业收入1.6亿元,增长19.2%;接待人数361.3万人次,增长29.2%。
“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接待旅游人数3631.6万人次,五年间年均下降1.7%;累计旅游营业收入187.7亿元,五年间年均增长8.5%。
十、城市建设和安全生产
道路建设:2015年末,全区公路总里程2901.2公里,比上年末增加42.1公里;公路覆盖密度145.8公里/百平方公里。
地区用电:2015年,全区全社会用电量56.3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0.6%。分行业用电量48.8亿千瓦时,下降1.9%。第一产业用电量2.6亿千瓦时,增长0.2%。第二产业用电量36.2亿千瓦时,下降5.9%,占分行业用电量的74.2%。其中,工业34.8亿千瓦时,下降5.9%,建筑业1.3亿千瓦时,下降7%。第三产业用电量10亿千瓦时,增长15.6%。
安全生产:2015年,全区共发生交通、生产安全、火灾死亡事故95起,死亡102人。与上年相比,事故减少4起,下降4%;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0.9%。
十一、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317元,比上年增长9.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4.5%,比上年降低2.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61元,增长9.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5%,与上年基本持平。
“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9%,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9.4%)0.5个百分点。
就业:2015 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万人,促进7301名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6%。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 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纯农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实现创业186人,带动就业1006人;培训各类人员2.01 万人次,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培训0.25 万人次,本市农村劳动力培训0.31万人次。
社会保障:2015年末,全区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险体系覆盖人数分别为61.65万人和46.4万人。参加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5.94万人、23.58万人和22.55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27.7万人,参合率达到98.8%。
2015年末,全区享受城乡低保8313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6764.1万元。其中,享受农村低保6709人。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650元提高到7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家庭人均年收入7200元提高到8520元。
2015年末,全区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44家,床位6741张,收养各类人员2478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12个。
十二、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
教育:2015年末,全区中等教育学校46所,在校生2.3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8119人,初中在校生1.4万人;中等职业中学4所,在校生767人。小学101所,在校生4.5万人。幼儿园97所,在园幼儿2.9万人。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和完成率全部保持在99.9%以上,高中阶段普及率达到99.1%,高考升学率达到97.98%。
科技:2015年,全区确立并实施科技计划项目97项,其中,国家、市级科技计划延续项目16项,新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25项,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示范项目8项,大气污染物治理2项,城市精细化与应急保障培育2项,科学技术普及12项,自然科学基金1项;实施区级科技计划项目56项,包括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25项,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5项,社会公益16项。
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3亿元;专利申请量1259件,授权量859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到119 家;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个。
文化:2015年末,全区各类艺术表演团队768支,其中经营性文艺表演团队36支,群众业余性文艺团队(含民间花会团队)732支,演职人员2.8万人;影剧院7个。公共图书馆2个,建筑面积0.8万平方米,藏书92万册。在京正式注册的博物馆5个。
全区共有文物保护单位32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处,普查登记项目237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225项,其中宋氏杂技等38项入选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大石窝“石作文化”村落、五虎少林会、水峪中幡、京绣、北京灯彩、狮子会等8项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菊花白”酒传统酿造技艺、杨家将(穆桂英)传说和京绣3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区审批的文化经营单位共368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35家、游艺娱乐场所30家、网吧经营场所51家、电影放映场所7家、印刷企业54家、出版物经营单位108家、广播电视行业单位45家、文艺表演团体36家、演出场所备案2家。
广播电视:2015年,全区广播电台播出总时长6570小时,其中,新闻资讯类246小时30分,专题服务类1720小时20分,综艺类2800小时10分。电视台播出总时长1642小时30分,其中,新闻资讯类663小时,专题服务类481小时12分,综艺益智类52小时50分。
卫生:2015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达到954个,比上年减少26个;卫生技术人员9212人,比上年增加455人;实有床位6359张,比上年增加186张。
体育:2015年末,全区有等级运动员188人,新增37人。参加全国体育竞赛获得金牌3枚。参加市级竞技比赛获得金牌87枚,银牌67枚,铜牌75枚。
十三、资源、环境和能耗
土地供应:2015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16.9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3.8公顷,住宅用地84.7公顷,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28.4公顷。
水资源:2015年,全区水资源总量4.7 亿立方米。平均降水量556.8 毫米。2015年末,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978.1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4.1万立方米。总用水量2.9亿立方米,增长1.7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为52立方米,下降4.8 %。
能耗:2015年,全区能耗总量为887.8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99%;万元GDP能耗达到1.6005吨标准煤,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8.83%。“十二五”期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32.1%,较好的完成了“十二五”时期下降20%的目标任务。
环境:2015年,全区大气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96.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12.2微克/立方米,下降16.9%;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下降20.8%;氮氧化物(NOX)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下降9.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下降7.52 %、4.16 %、3.45%、2.04%。
2015年,全区造林面积3.3万亩,其中平原造林1.3万亩。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4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9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8.83%,比上年提高0.75个百分点。
公报注释:
1.本公报中2015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与上年相比的增速为2015年初步统计数与2014年最终核实数比较的结果。
2.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行业划分标准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三次产业划分标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
3.地区生产总值及其中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5.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
6.自2015年1季度起,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要求,北京市按照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后的新口径发布全市和分城乡的居民收支数据。反映收入、消费水平的主要指标统一使用“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不再对外发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
7.2015年开始,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原指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变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自房山公安分局;财政数据来自房山区财政局;存贷款数据来自房山区各金融机构;保障性住房数据来自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出口数据、实际利用外资数据来自房山区商务委员会;道路建设数据来自房山公路分局;公共交通数据来自房山区交通局;水资源数据来自房山区水务局;用电量数据来自房山区供电公司;垃圾处理数据来自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数据来自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农合、卫生数据来自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低保、收养性单位、社区服务机构数据来自房山区民政局;教育数据来自房山区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数据来自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数据来自房山区文化委员会;广播、电视数据来自房山区广播电视中心;体育数据来自房山区体育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据来自房山国土分局;空气质量数据来自房山区环境保护局;造林、绿化数据来自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其他数据来自房山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房山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