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19-08-02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根据年快报统计,现将2015年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如下: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沈阳市委、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依法治市等重点工作,全市经济总体平稳发展,社会事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

一、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7280.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1.4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3499亿元,增长0.9%;第三产业增加值3440.1亿元,增长6.3%。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7%,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8.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7.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87833元,增长3.2%。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88.6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种植业产值265.2亿元,林业产值13.2亿元,畜牧业产值358.6亿元,渔业产值26.6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5.1亿元。

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65.9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0.2万公顷。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丰,粮食总产量358万吨,其中水稻产量100.4万吨,玉米产量249万吨。水果产量30万吨,比上年减少0.5%;蔬菜产量537.7万吨,减少1.9%;肉类总产量98.7万吨,减少3.2%,其中猪、牛、羊肉分别减少0.8%、13.1%和9.4%;禽蛋产量73.4万吨,减少7.9%;牛奶产量50.5万吨,减少2.3%。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石佛寺中型灌区改造等工程完工。全年农业机械总动力374.6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5.5%,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提高到86.7%。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20.9万吨,地膜覆盖面积5.7万公顷。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2015年环城都市农业产业带新建成10个休闲采摘园、形成4条精品旅游线路。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6个,其中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62个。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5885个,成员16.7万人。设施农业面积累计达到13.09万公顷;高效特色农业面积累计达到21.06万公顷。争取国家、省级粮油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区98个。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55处,解决20.7万农民饮水安全。辽中县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法库县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主要农产品产量

主要畜禽产品、水产品产量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620.7亿元,比上年下降2.9%。其中,重工业增加值1921.2亿元,下降2.8%;轻工业增加值699.5亿元,下降3.1%。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1376.7亿元,下降2.2%,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2.5%。汽车及零部件、建筑产品、农副产品加工、化工产品制造业、钢铁及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等五大优势产业实现增加值1420.5亿元,下降2.4%。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870.1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33.2%。工业产品出口交货值221.6亿元,下降11.0%。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827.8亿元,比上年下降23.7%;利润总额477.8亿元,下降30.0%。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310.6%,比上年下降33.2个百分点;工业产品产销率99.3%,提高0.6个百分点。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全市建筑业增加值389.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7%。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601.1亿元,下降20.8%。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5326亿元,比上年下降18.9%。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投资731.8亿元,下降27.2%;外商及港澳台经济投资410.9亿元,下降35.7%;民间投资4183.3亿元,下降15.0%。从产业分布看,第一产业投资66.4亿元,下降35.1%;第二产业投资2112.3亿元,下降16.6%,其中工业投资2111.6亿元,下降15.8%;第三产业投资3147.4亿元,下降19.9%。全年新增固定资产4343.4亿元,下降6.6%。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337.7亿元,比上年下降32.3%,其中住宅投资935亿元,下降34.0%。房屋施工面积8341.3万平方米,下降27.4%;房屋竣工面积1037万平方米,下降15.4%,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68.8万平方米,下降22.7%。商品房销售面积1065.1万平方米,下降28.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949.9万平方米,下降29.2%;商品房销售额730.7亿元,下降21.6%,其中住宅销售额609.4亿元,下降22.6%。

五、交通运输、邮政和信息传输业

全年货物运输总量21362.1万吨,比上年增长5.7%。其中,铁路482.6万吨,下降11.6%;公路20873万吨,增长6.2%;民用航空6.52万吨,增长4.0%。全年旅客发送量20642.7万人次,增长3.2%。其中,铁路4427万人次,增长6.8%;公路15554万人次,增长2.1%;民用航空661.7万人次,增长5.1%。

年末,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164.5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3.0%。其中,载客汽车146.6万辆,载货汽车16.8万辆。私人汽车保有量134.6万辆,增长16.9%。

沈阳与国际20个城市、国内72个城市(地区)通航。沈阳机场航线达到150条,其中国际航线25条,国内航线125条;民航运输飞机起降9.9万架次,增长2.6%;机场旅客吞吐量1268万人次,下降0.9%。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96.5亿元。其中,邮政业业务总量23.2亿元,电信业务总量173.4亿元。完成快递业务量10961.6万件。年末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419.2万门。城乡固定电话用户229.2万户,下降8.5%。移动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454.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349.3万户,新增305.4万户。国际互联网络登记注册用户179万户,增加16.1万户,其中宽带接入用户177.5万户,增加16.1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27.6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162.7部/百人。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83.2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网上商品零售额101.4亿元,增长53.1%。按地区分,城镇零售额3636.1亿元,增长7.1%;乡村零售额247.2亿元,增长26.5%。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实现零售额1932.2亿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汽车类零售额473.1亿元,增长6.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252亿元,增长5.1%;中西药品类零售额279.6亿元,增长10.5%;粮油、食品类零售额123.9亿元,增长8.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185.3亿元,增长20.4%;日用品类零售额64.1亿元,增长2.9%;通讯器材类零售额104亿元,增长16.7%;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32.6亿元,增长8.2%。

全年成交额超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53个,交易额1099.8亿元。

七、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140.8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0.8%。其中,进口总额72.9亿美元,下降15.7%;出口总额67.9亿美元,下降5.0%。

全年新签外商投资合同项目137个,合同外资额19.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6亿美元,比上年下降53.3%。全年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合同金额16.7亿美元;实现营业额11.2亿美元,增长3.0%。

八、旅游

积极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沈阳成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城市。到2015年末,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74家,旅行社204家,星级饭店96家。全年旅游总收入12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其中,国内旅游收入1171.6亿元,增长14.7%;外汇收入8亿美元,增长14.3%。接待国内外旅游者9219.2万人次,增长11.0%。其中,国内旅游者9154.2万人次,增长11.0%;入境旅游者65万人次,增长10.2%。

九、金融

到2015年末,全市银行机构及网点1317家,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4035.4亿元,比年初增长11.0%;本外币贷款余额11581亿元,比年初增长12.8%。

全市证券营业部112个。全年证券交易额55218.4亿元,比上年增长199.1%。其中,股票交易额40237.9亿元,增长244.1%;基金交易额3898.5亿元,增长531.3%。

全市保险机构及网点410家。全年保费收入230.3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国内财产险保费收入75.7亿元,增长12.0%;人身险保费收入151.7亿元,增长6.3%。全年赔付及给付支出99.9亿元,增长29.9%,其中国内财产险赔款支出45.9亿元,增长24.2%;人身险赔付金额51.6亿元,增长37.2%。

十、物价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2%。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上涨1.6%;食品价格上涨3.1%。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8%,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7.2%,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6.3%。

2015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十一、财政及税收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2亿元,比上年下降22.8%,其中各项税收492.4亿元,下降19.3%。在各项税收中,增值税79.4亿元,下降6.8%;营业税146.5亿元,下降11.1%;企业所得税77.2亿元,下降7.6%;个人所得税23.3亿元,增长8.8%;土地增值税20.4亿元,下降69.0%;耕地占用税7.3亿元,下降72.5%;契税29.5亿元,下降23.7%。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6亿元,下降11.6%。其中,节能环保支出增长46.1%,医疗卫生支出增长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下降30.9%。

十二、县(市)经济

2015年,四县(市)实现生产总值1381.1亿元,比上年增长3.3%。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64.6亿元,下降4.1%;固定资产投资1103.3亿元,下降2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4亿元,增长8.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9687万美元,增长169.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亿元,下降67.3%;地方税收收入25.6亿元,下降67.6%。

十三、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2015年城建投资完成300.3亿元。地铁4号线、南北快速干道、五爱立交桥开工建设,地铁9号、10号和2号线北延长线工程进展顺利,二环快速路(二期)、迎宾路高架桥、东陵路高架桥建成通车,沈阳北站北广场、沈阳南站等一批城市重点交通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保障性住房1.4万套(户)、棚户区改造4.1万套(户)、农村危房改造659户。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全面启动。

城市环境。完成6条出口路的景观提升;830个旧住宅区环境提升、1071万平方米节能暖房改造;完成7条市政及小区配套路行道树补植、283条街路行道树补植;完成8个公园的提升改造、19块节点绿地绿化、8条特色花街建设,新增绿篱街路16条。

生态环境。推进蓝天工程,开展9家火电企业和240台套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120台燃煤锅炉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拆除供热锅炉270台。综合整治扬尘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淘汰黄标车3.3万台。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7天。机动车尾气检测率82%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加快创建“公交都市”,新建停车场(站)16处,公交出行率提高到43%。2015年末城市公交运营线路229条,其中新开、调整公交线路38条,延时16条;增加运营里程179.7公里,公交运营线路长度达到4279.4公里;公交运营车辆5381台,年内新增、更新公交车辆658台,其中增加新能源公交车500台;更换公交站牌376个,改造候车廊438个。全年公共交通客运总量10.5亿人次。地铁1、2号线运营里程达到553.4万列公里,客运量27772万乘次。浑南有轨电车运营里程259.4万列公里,客运量849.9万人次。年末全市出租汽车21720辆,其中市区(不含苏家屯区和沈北新区)17844辆,年内新增、更新出租汽车2058台,全年客运量5.77亿人次。

全市供热管网总长度9840公里,供热面积达到2.8亿平方米。全年新增供水管网479.4公里,供水管网总长度7538.7公里,全年供水量5.9亿吨。城区天然气供气管道总长度6467公里。

十四、科学技术与教育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立中科院智能制造及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中科仪泵阀项目通过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验收,沈鼓集团研发出国内首台10万立方米空分压缩机组,国内首款锐翔电动轻型飞机批量生产,沈阳高新区成为国家首批科技服务业试点。到2015年末,全市拥有市及市以上独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107个;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237个,其中国家级14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88个,其中国家级16个,新增2个。拥有两院院士25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8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7名。全年市以上登记认定的科技成果200项,其中应用技术成果157项。应用技术成果中,达到国际水平94项(国际领先20项,国际先进74项);达到国内水平62项(国内领先50项,国内先进11项)。软科学成果及基础理论成果43项。各类技贸机构技术贸易成交额152.4亿元。专利申请1811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946件;专利授权9034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680件。

在省内率先通过全域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国家验收,新增1万个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完成230所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新建72所农村中小学塑胶操场。2015年末,全市普通高等院校47所(含独立学院5所),招收本、专科学生10.82万人,在校生40.40万人,本、专科毕业生10.07万人。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招收研究生1.57万人,在校研究生4.38万人,毕业研究生1.41万人。普通中学295所,在校生26.73万人;普通中专33所,在校生5.75万人;职业高中48所,在校生1.9万人;技工学校31所,在校生1.5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113.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16.5%。小学274所,在校生36.51万人。小学适龄人口毛入学率112.9%。全市学前教育幼儿入园率96.8%。

十五、文化、卫生和体育

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开展“百万市民”走进博物馆系列活动,规划建设“抗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东北陆军讲武堂旧址陈列馆、皇姑屯事件历史博物馆建成开放,辽文化博物馆投入使用,八一公园改造成为国防教育主题公园。全年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2万场,参与群众2000万人次,开展公益性艺术培训606场次,组织公益性文艺演出846场。

全面推进医改工作,提前一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整合优质医疗资源,组建9个“医联体”,推行多点执业和分级诊疗,国家基层中医药先进市通过检查验收。2015年末,全市卫生机构2156个(不含村级卫生组织)。其中,医院216个;卫生院11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36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63 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6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5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20个;卫生监督所 12个。年末实有病床58959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64188人,其中执业医师23265人,执业助理医师1532人,注册护士28097人。

全年共举办大型赛事活动200余场次,群众性健身活动2300余场次,参与群众500万人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300余人,国民体质监测人数达11万余人。成功举办沈阳首届马拉松赛、首届国际市民体育联盟沈阳市民运动会,成功申办“哥德杯”世界青少年足球赛和国际市民体育联盟(IVV)市民冬季奥运会。沈阳市被国家体育总局列为“国家级足球培训基地”,改造建设137块足球场,129个校园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法库获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

体育彩票发行再创新高,销量达14.46亿元,比上年增长11.6%。

十六、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5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43元,比上年增长7.0%;人均消费支出25870元,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86元,增长7.7%;人均消费支出9037元,增长8.1%。

到2015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37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5.2万人,增加1.8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51.4万人,减少6.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3.5万人,增加9.65万人;失业保险139.5万人,增加1.2万人;工伤保险188.8万人,增加2万人;生育保险290.9万人,减少1.62万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参保人数23.25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24.59万人,参合率99.3%,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00元,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2182元,比上年提高210元。失业保险金人均支出标准为每月965元,与上年持平。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和开发区1300元,四县(市)105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九城区每人每月580元,四县(市)每人每月50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九城区每人每月355元,四县(市)每人每月295元。

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09亿元。其中,城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92亿元,4.7万户、7.04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17亿元,3.04万户、5.4万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599户、0.56万人享受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3884户、0.86万人享受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

启动“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试点,1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77个农村幸福院投入使用。新增30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到2015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170个,床位3.8万张,入住养员2.1万人。

全年福利彩票销售23.82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58亿元。全年共募集慈善资金1190.9万元。

十七、人口与就业

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29.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05%。户籍人口730.4万人,下降0.06%。其中,市区人口529.9万人,县(市)人口200.5万人;男性人口361.4万人,女性人口369万人。人口出生率6.70‰,降低3.17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05.2;人口死亡率8.28‰,提高0.3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1.58‰,降低3.52个千分点。

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146.8万人,比上年末下降4.5%,其中在岗职工136.5万人,下降4.1%。在岗职工中,国有经济单位60.3万人,减少2.7万人;集体经济单位3.7万人,减少0.4万人;其他经济单位72.5万人,减少2.8万人。在岗职工产业分布,第一产业0.3万人,与上年持平;第二产业60.7万人,减少4.1万人;第三产业75.5万人,减少1.8万人。

启动“万人创业工程”,开展“双创”系列活动,全年实名制就业22.84万人,新增创业人员1.8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0.82万人。201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0.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8%。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5]装备制造业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6]限额以上网上商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7]2015年公路客货运量核算方法和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8]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是指移动电话交换机根据一定话务模型和交换机处理能力计算出来的最大同时服务用户的数量。

[9]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是指报告期末在电信企业登记注册,通过xDSL、FTTx+LAN、FTTH/0以及其他宽带接入方式和普通专线接入公众互联网的用户。

[10]县(市)经济统计口径为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 

[11]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来自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物价、城乡居民收入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水产品数据、农业机械总动力等数据来自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进出口数据来自沈阳海关;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等数据来自市外经贸局;铁路运输数据来自沈阳铁路局;公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数据来自市交通局;地铁数据来自沈阳地铁集团;轨道交通数据来自浑南现代有轨电车运营公司;民航数据来自南航、深航、沈阳桃仙机场;汽车拥有量、户籍人口等数据来自市公安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数据来自沈阳移动、联通、铁通、电信公司;旅游数据来自市旅游委;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科技成果、技术合同、专利等数据来自市科技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文化数据来自市文广局;卫生、新农合等数据来自市卫生计生委;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工资标准、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等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标准、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市民政局;生活垃圾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市城乡建设委;环境空气质量等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市环保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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