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19-06-01来源:乐东黎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全县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努力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百日大招商”活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综合

(一)地区生产总值

初步核算,2018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6.97亿元,比上年增长3.3%(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2.81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19.61亿元,增长4.3%;第三产业增加值34.55亿元,增长0.6%。三次产业比重为57.4:15.4:27.2。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详见表1。

(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304元,比上年增长2.1%,按现行平均汇率计算为3978美元。

表1: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

(三)财政收支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9亿元,比上年增长1.6%。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4.16亿元,比上年下降6.9%;非税收入3.33亿元,比上年增长14.6%。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97亿元,增长8.1%。其中,教育支出9.99亿元,下降6.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5亿元,下降1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亿元,增长2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5亿元,增长6.5%;节能环保支出1.07亿元,下降21.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91亿元,增长111.9%;农林水支出7.84亿元,下降5.1%;交通运输支出2.26亿元,下降3.1%;住房保障支出2.14亿元,增长55.1%。全年民生支出41.27亿元,增长10.0%。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8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额37.96亿元,比上年下降41.3%。从投资结构看,建安工程28.04亿元,下降52.6%;设备购置1.0亿元,增长26.1%;其他费用8.92亿元,增长88.4%。从投资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0.28亿元,下降44.3%;第二产业完成投资3.9亿元,增长32.3%;第三产业投资完成33.78亿元,下降44.9%。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38.11亿元,下降54.5%。其中本年资金来源34.4亿元,下降56.0%。本年资金中,国家预算内资金8.7亿元,下降29.1%;国内贷款1.76亿元,下降72.8%;自筹资金18.31亿元,增长10.0%;其他资金5.62亿元,下降86.9%。

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实施城乡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易地扶贫搬迁等一批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19亿元。龙栖湾岸滩修复补砂工程、县城新取水口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使用。完成龙栖湾抱套河新庄村段东侧生态旅游景观和江北东路绿化景观工程。开工建设龙腾湾万豪酒店、保国热带田园综合体、海垦热带花果世界、九所消防中队等一批项目。推进长隆国际海洋生态旅游文化综合区、中兴生态智慧总部基地、智慧海洋牧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杂交水稻种子烘干加工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

(五)深化改革

启动党政机构改革,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新增市场主体3784个。完成“一张审批网”审批事项2.3万件、“不见面”审批事项1.06万件,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完成年度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启动清理不规范PPP项目,有效化解财政隐性债务风险。农村产权制度、农垦、国有林场、供销合作社、医疗卫生、税务等领域改革稳步实施。开展“百日大招商”活动,积极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及医生、教师队伍,签约国家热带农业科学基地、福报香车体育文化旅游小镇等一批产业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落实签约企业注册23家,注册率66%。

二、人民生活和民生事业

(一)居民收入

2018年乐东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20元,名义增长9.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47元,名义增长8.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902元,同比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17元,名义增长8.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939元,同比增长8.7%。住户存款118.42亿元,比年初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2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39.8平方米。

(二)就业

就业渠道不断拓宽,2018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400人,比上年下降13.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11%,降低0.02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5009人,下降1.8%。

(三)保障性住房

全年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78套,下降77.0%,新开工建设面积2.16万平方米,下降73.0%;建成273套,下降82.0%,建成面积2.12万平方米,下降81.0%;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39套,增长2.4%;竣工面积8.13万平方米,竣工率100%。

(四)教育

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全年财政用于教育支出9.99亿元。优化师资队伍,实行校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乡村教师免费定向培养。建设35个改薄工程项目和配备校园现代教育信息化设施。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学校234所。其中,幼儿园90所,小学114所,普通初中24所(初级中学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普通高中5所(完全中学4所,高级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专任教师5785人。其中,完全中学教师1011人,高级中学教师197人,初级中学教师764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757人,小学教师2383人,幼儿园教师650人,特殊学校教师23人。在校学生数77000人。其中,高中学生9689人,初中学生18284人,小学学生37025人,幼儿园11904人,特殊学校学生98人。

(五)医疗卫生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年医疗与计划生育投入6.05亿元,增长6.5%。全县14家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让利群众371.66万元。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模式,开设敬老院老人绿色通道,配备专职医生。推行计划生育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构建计划生育常态化管理,人口计生“三率”圆满达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382222人,增长0.19%;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0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年末全县有卫生机构26家,病床位数1406张,下降0.5%。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862人,增长5.5%。其中注册执业(助理)医师538人,增长9.8%;注册护士827人,增长7.1%;药师91人,增长8.3%;检验人员89人,增长12.7%。全年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人数2452人,增长3.3%,报告死亡12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每十万人780人,比上年提高9.9个百分点,死亡率为0.29%,下降0.03%。

(六)社会救助和福利

全年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692人。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391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7456人,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人数750人。全年实施医疗救助8665人次;其中,城市医疗救助463人次,农村医疗救助8202人次。全年救助灾民9791人次,投入救灾救济资金94万元。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503.26万元。

(七)社会保险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4627人;其中,在职人员27473人,离退休人员27154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524人;其中,在职人员25069人,退休人员23455人。参加工伤保险23603人;参加生育保险235347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98%,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人均每月分别增加183元和11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提高到178元,参保低保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

(八)扶贫攻坚

全面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设立四级脱贫攻坚作战体系,派驻定点帮扶单位123个、驻村工作队23个、帮扶责任人2118人、第一书记111人。创新“一表格一告知两承诺”、“四个保险”、“镇村信息员”精准识别措施,举全县之力拉网式排查农业户口86017户361271人,确保做到“不漏评一户不错退一人”。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1640户,入住率100%。精准实施产业、金融、劳务、电商及“以购代捐”等扶贫措施,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股份分红模式,发展毛豆、哈密瓜、火龙果、金菠萝、养殖业+全域旅游“5+1”六大平台,18家合作帮扶的龙头企业给贫困户分红近1000万元,受益贫困户8748户38856人。全年实现脱贫2362户9287人,完成省下达任务9070人的102.3%,7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523元,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83%。

(九)安全生产

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81起,比上年下降18.5%。其中死亡58人,比上年下降18.3%;直接经济损失226.5万元,比上年下降59.5%。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58起,比上年下降18.1%;造成死亡57人,比上年下降13.6%;直接经济损失89万元,比上年下降10.5%。火灾事故发生22起,比上年下降15.3%,没有造成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比上年下降37.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比上年下降80.0%。

三、国民经济各行业

(一)农林牧渔业

2018年,全县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07.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其中:种植业总产值89.76亿元,增长6.0%;林业总产值3.69亿元,下降19.0%;牧业总产值8.62亿元,增长4.0%;渔业总产值5.91亿元,增长1.0%。农业品牌化、无害化、标准化、规模化、效益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申报地理标志商标9个,整治7个标准化田洋5.73万亩,开工建设共享农庄4家,建成国家标准示范园8个、省级标准示范园41个。北京、山东等7家南繁科研机构进驻核心区,促进南繁科研成果就地转化。累计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914家,带动农户从业1.58万人次。热带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瓜菜收获面积56.7万亩,产量80.5万吨,增长4.3%。热带水果收获面积28.14万亩,产量39.47万吨,分别增长1.7%和2.0%,其中,哈密瓜产量23.76万吨,增长7.7%。渔业总产量3.54万吨,下降1.3%。冬交会实现热带农产品签约额2.7亿元。

表2: 2018年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2018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74万千瓦,比上年上升1.3%;拖拉机0.81万台,与上年持平;农用运输车0.55万辆,增长2.0%。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纯)5.07万吨,下降0.7%;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4.2千公顷,增长0.6%。

(二)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2018年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24.99亿元, 增长5.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74亿元,增长6.2%;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3.26亿元,增长4.9%。规模以上工业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没有产值;重工业产值值21.74亿元,增长6.2%。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产值17.54亿元,增长6.5%,其他经济类型工业完成产值4.19亿元,增长5.1%。在4家规上工业企业中,火力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356966万千瓦时,增长4.4%;黄金开采企业完成黄金产量1338千克,增长1.7%;供电业完成供电量74162万千瓦时,增长14.2%;水泥制品制造企业完成商品混凝土26.19万立方米,增长5.7%。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21.62亿元,产销率达99.4%。

建筑业。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10.31亿元,增长3.0%。全县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家;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9.58万平方米,增长6.4%。

(三)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全年全县批发零售业完成增加值6.09亿元,比上年增长6.4%;住宿餐饮业完成增加值3.35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9亿元,比上年增长7.3%。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32.15亿元,增长8.3%;乡村零售额3.15亿元,下降1.6%。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28.02亿元,增长5.2%;餐饮收入7.27亿元,增长16.1%。

(四)旅游业和房地产业

旅游业。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挂牌成立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设立尖峰岭和毛公山两大景区巡回法庭,县电商服务中心投入运营。签署三亚至乐东段城际铁路公交化旅游化建设协议。千家、九所、黄流、尖峰4个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不断完善,黄流商贸城整体投入使用。启动建设志仲镇乡村振兴起步区,推进万冲抱班、志仲首村旅游示范村、白沙河谷本土文化园和毛公山旅游景点升级改造,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少数民族村庄旅游发展论坛暨首届乐东毛公山旅游文化节。开工建设31个美丽乡村,启动新丹村和莺一社区乡村旅游试点建设,建设旅游厕所10座。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21.42万人次,增长14.1%,接待旅游过夜人数人数95.9万人次,同比增长14.0%,实现旅游总收入8.09亿元,增长24.3%。

房地产业。全年全县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6.82亿元,比上年下降25.3%。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22.54亿元,比上年下降3.5%。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到位资金46.25亿元,与上年持平,比实际完成投资额多23.71亿元,资金到位率为205.1%。其中本年资金来源22.59亿元,下降45.7%。本年资金中,自筹资金15.93亿元,增长1054.2%;国内贷款1.05亿元,增长5.0%;其他资金5.62亿元,增长98.0%。2018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1.3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3.6%;销售额10.04亿元,下降78.0%。

(五)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全年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1.25亿元,增长14.5%。全县旅客周转量37178万人/公里,比上年下降12.8%;货物周转量6956万吨/公里,增长13.1%。全年电信业务总量增长120.5%,邮政业务总量增长17.3%。

(六)金融业和保险业

金融业。2018年全县金融业完成增加值3.87亿元,增长2.5%。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75.09亿元,比年初增长8.4%。其中,境内存款175.0亿元,比年初增长8.3%;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65.62亿元,比年初下降5.3%。其中,境内贷款65.59亿元,比年初下降5.3%;住户贷款27.76亿元,比年初增长38.4%。短期贷款6.55亿元,比年初增长32.4%;中长期贷款21.21亿元,比年初增长40.3%。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37.83亿元,比年初下降23.1%。

保险业。年末全县原保险保费收入13302万元,增长25.2%。其中财险6016万元,增长29.5%;寿险5315万元,增长11.8%;意外险405万元,增长60.8%;健康险1566万元,增长61.6%。

四、文化和体育

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兴建一批文体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大型剪纸作品《琼州大地处处春》献礼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成就展。年末全县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不含社会民营团体)1个,文化艺术馆1个,档案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全县有线电视用户达3.34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4.8%,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7.0%。全县运动健儿在全国体育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奖牌10枚,其中获得金牌6枚、银牌3枚、获得铜牌1枚;在亚洲性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奖牌4枚,其中获得金牌2枚、银牌2枚;在世界性运动会比赛中获得铜牌1枚。

五、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

(一)节能减排。初步测算,2018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为0.3146吨标煤/万元,增长0.4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9.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2.2%;单位GDP电耗653.26吨标准煤/万元,增长9.2%。年末全县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个,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日处理污水0.82万立方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严控机动车、船舶、建筑扬尘等污染,国标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84%。推广新能源汽车81辆,实现零的突破。淘汰黄标车161辆,完成省下达任务。启动“一巩双创”创建活动,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继续保持全省各季度评比前三名。城区垃圾处理率达100%,镇村垃圾处理率达98%;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这是我县获评国家卫生县城后的又一块金字招牌。

(二)生态环境

全面落实《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暂行)实施细则》,环境空气质量名列全省第二,水质量达到国标水体。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交办件整改完成率分别为92%和90.9%。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拆除违法建筑498宗36.87万平方米,制止秸秆焚烧点587起,取缔槟榔土炉1399个。落实“河湖长制”,启动“湾长制”。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250次,捣毁抽沙浮台181个。建立“县镇村”三级垃圾收运体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完成绿化造林7513亩,修复林业山体253.86亩,退塘332.08亩。

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完成造林绿化面积9005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4.5%。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新建20个文明生态村,累计达到513个。年末全县有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个,县级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7121.66公顷。其中国家级9611.27公顷,县级138.92公顷。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8种,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05种;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9种,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39种。

空气质量总体优良。2018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率达98.2%。有效监测天数为338天,优级天数为305天,占90.2%,良级天数为27天,占8%,轻度污染天数为6天,占1.8%,无中度污染等其他现象。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超标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年特定百分比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O3)年特定百分比浓度为8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上升了4%(2017年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下降了13%(2017年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臭氧(O3)特定百分比浓度下降17%(2018年臭氧特定百分比浓度为10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持平(2017年平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上升150%(2017年平均浓度为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 (CO)特定百分比浓度下降17%(2017年一氧化碳年特定百分比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2018年,我县地表水水质总体优良。地表水国控断面:昌化江乐中断面、跨界桥断面达到Ⅱ类水质标准,乐罗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符合水质管理目标要求。省控断面为抱由饮用水源取水口断面、山荣断面、抱伦断面、扬力村断面、道飞村断面符合Ⅲ类以上水质要求,石门水库、长茅水库达到Ⅲ类,地表水达标率占100%。2018年,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监测点位分别为龙栖湾、莺歌海、龙沐湾。我县近岸海域海水检测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符合管理目标要求。年末全县有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1个,环境监测人员11人。

六、人口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全县人口出生率14.18‰,死亡率5.48‰,自然增长率8.7‰,控制在年初预期目标以内。全县年末常住人口48.2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到39.21%。年末,全县户籍人口542763人,比上年增加5360人。按性别分,男性284240人,女性258523人。按年龄分,0-17岁117219人;18岁-34岁161501人;35岁-59岁187556人;60岁以上76487人。

注:

1.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乐东统计年鉴—2018》刊发数据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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