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24-08-10来源:灵台县统计局

经初步核算、评估反馈,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76607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9.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31133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60558 万元,增长 6.5%;第二产业增加值 85492 万元,增长 34.8%;第三产业增加值 230557 万元,增长 7.6%。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 33.7:17.9:48.4,和上年相比,第一、第三产业比重分别下降了 2.2 和 6.6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上升了 8.8 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总户数 7.68 万户,总人口 22.43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6.42 万人,占总人口的 28.62%;乡村人口 16.01万人,占总人口的 71.38%。全县常住人口为 15.27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 5.46 万人,城镇化率为 35.75%,人口自增率为-4.48‰。

全文

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