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24-07-13来源:明水县统计局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为牵动,以“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为抓手,聚焦“四业三城”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县上下凝心聚力、担当负重、克难攻坚,圆满完成既定各项任务目标。

一、综合

初步测算,全县生产总值完成556680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以下简称同比)增长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4169万元,同比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57629万元,同比增长5.5%;第三产业增加值184882万元,同比增长4%。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7177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市对县考核目标任务。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092500亩。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10601万元,同比增长2.5%,其中:农业产值325266万元,增长0.6%;林业产值8665万元,增长11%;牧业产值258757万元,增长4.2%;渔业产值11069万元,增长5.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6842万元,增长9.8%。

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97.5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5360台,小型拖拉机7500台,播种机9952台,玉米收割机710台,大豆收割机308台,水稻收割机300台,机械耕耙面积197.1万亩;机械收获面积205.05万亩;机械脱粒粮食118万吨。农机化经营总收入1360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9000万元。

全县化肥施用量69848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201吨;其中:地膜使用量153吨,地膜覆膜面积3105公顷;农用柴油使用量11510吨。

全县农村用电量18801万千瓦小时,同比增长22.1%。

三、工业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45397万元,同比增长6.3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25户,完成总产值171648万元,同比增长0.57%。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72260万元,利润总额完成-1532万元,税金总额完成3456万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4781万元,同比增长18.1%。其中:产业项目投资16091万元,同比增幅10.3%,第一产业投资27786万元,同比增长13.3%。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36209万元,同比增长7.7%。按行业分,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实现22611万元,增长7.7%;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实现98752万元,增长7.6%;住宿业营业额实现2997万元,增长7.7%;餐饮业营业额实现11849万元,增长7.6%。物价总水平相对稳定。

六、利用内资

2023实际利用内资实现184128万元,同比增长21.77%。

七、财税、金融

全县财政总收入42310万元,同比增长48.1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2210万元,同比增长63.1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93万元,同比增长65.24%。地方财政支出331225万元,同比增长5.14%。全县国税、地税共实现各项税收收入9266万元,同比增长24.76%。

全县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197477万元,比年初增长0.4%,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144844万元,比年初增长0.7%。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446997万元,比年初增长16.8%。

八、教育、文化、卫生

全县拥有普通高中1所,初中11所,小学10所、幼儿园27所。全县普通高中在校学3092人;初中在校学生7075人;小学在校学生6009人;在园幼儿2842人。高中、初中专任教师1013人;小学专任教师713人。

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4个,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4家,个体诊所54家,卫生预防及保健机构2个。病床实有数1944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252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324082人,其中:男性167565人,女性156517人。全年出生人口1222人,出生率为3.77‰;死亡人口1329人,死亡率为4.1‰;自然减少人口34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0.3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28元,同比增长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82元,同比增长4.2%。

全县共有12254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6932人;城乡低保户16364户,23735人,全县支付城市最低生活救助资金2173.55万元;支付农村最低生活救助资金6605.53万元;全县有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2976名,全年发放高龄津贴440.09万元。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8%。

注释:

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