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武汉高价位卷烟经营策略调整情况

2012-09-18来源:武汉市公司作者:夏鸿儒

  引:根据国家局《关于开展“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烟计[2012]114号)的文件精神和省局《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鄂烟计[2012]27号)的工作要求,武汉市公司围绕高价位卷烟(批发价超过600元/200支)货源组织、货源供应、价格维护三方面工作,坚持“市场导向、稍紧平衡”的原则,精确制定货源采购方案、精准选取目标零售客户、准确把握货源供应总量、科学制定货源供应标准、精心维护市场零售价格,根据市场与品牌发展状况,动态调整高价位卷烟货源供应策略,有效满足高端卷烟市场消费需求,运用市场手段确保高端卷烟零售价格符合国家局要求,并有效促进高价位卷烟品牌健康发展。

  一、以工商协同为基础,精心谋划货源组织

  自“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重视和深入指导下,工商双方密切加强沟通互动,深化工商协同水平,强化市场调研力度,基于双方对市场的分析与研判,共同制定高价位卷烟的货源供应策略,建立了高价位卷烟每月“两级两次”跟踪调查机制、“周调拨、旬评估、月调整” 机制、月度存销比监控机制和目标客户退出机制,对高价位市场运行状态进行跟踪管理,依据市场研判结果对供应总量、目标客户、供应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在此基础上,工商双方精心谋划高价位卷烟的货源组织工作,以市场需求导向为中心,以货源精确采购为前提,以规范经营为重点,着眼于货源组织这一源头,优化高价位卷烟供应链,制定科学合理的高价位卷烟货源采购方案,加强高价位卷烟货源采购、货源衔接、货源投放与市场需求的匹配性,为国家局提出的 “科学安排货源供应,合理满足市场需求”工作要求提供坚实的货源保障。今年1-8月份,武汉市高价位卷烟购进量达到1677箱,同比增加212箱,增长 14.47%。

  二、以市场导向为中心,持续优化供应策略

  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烟计[2012]114号)提出的“科学安排货源供应,合理满足市场需求”的工作要求,确保高价位卷烟“看得到、问得到、买得到”,武汉市公司坚持以市场导向为中心,通过持续优化货源供应策略,不断提升高价位卷烟的市场覆盖率和满足率,促进高价位卷烟品牌的平稳运行与健康发展。

  2012年1月份,为满足节日市场高价位卷烟消费需求,我们将高价位卷烟(不包括“黄鹤楼(1916)”与“黄鹤楼(硬梯杷)”)的投放范围由 2011年的140户扩大到3400户,新增SCD、SCZ、BLD、YFD和功能终端客户约3200户作为目标客户。3月下旬,为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维持市场动态平衡,我们对高价位卷烟的目标客户进行了梳理和调整,将一部分前期尝鲜、后期无继续经营意愿的客户过滤掉,进一步匹配有高端卷烟经营能力的客户群,调整后目标客户数由3400户调减到2000户,客户平均订货量(8个供应周期)由9.1条提高至12.4条,环比提高36.3%,取得了较好的市场效果。6月中旬,为满足市场需求,我们提高了普通商超类客户单次供应标准,由5条/次提高到10条/次。7月中旬,为合理满足市场对省产高价位卷烟的消费需求,我们对“黄鹤楼”高价位卷烟的不同规格进行了差异化的调整,“黄鹤楼(软漫天游)”、“黄鹤楼(硬漫天游)”、“黄鹤楼(硬感恩)”三个规格新增 YFD(大型娱乐服务类)、YFZX(中、小型娱乐服务类)和功能终端客户作为目标客户,新增目标客户数约1600户;“黄鹤楼(硬品道)”、“黄鹤楼(硬问道)”、“黄鹤楼(硬为了谁)”三个规格新增繁华地段的中百便民超市160户,经营能力强的政务商务区客户、便利店客户90户,以及中石油、中石化客户20户,合计270户作为目标客户。

  在动态优化高价位卷烟货源供应策略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的工商协同及市场调研,我们以“黄鹤楼(1916)”的经营策略调整为突破口,通过“扩点增量”的货源供应策略,强化高价位卷烟品牌对卷烟消费市场的引领作用,实现“黄鹤楼(1916)”货源供应工作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化,持续优化高端卷烟市场运行质量,有效促进黄鹤楼品牌价值提升。通过制定《“黄鹤楼(1916)”长效供应管理办法》,选取“两强一高”(经济实力强、经营能力强、规范程度高)客户100户作为目标客户(新增客户36户),并与之签订《“黄鹤楼(1916)”销售规范经营协议书》,有效规范高价位卷烟市场秩序。同时,根据时点市场消费特征及不同类别客户经营能力,制定差异化的货源供应标准。

  2012年1-8月份,我市高价位卷烟累计实现销量1749箱,同比增加210箱,增长13.65%,高于总量增幅8.44个百分点,保持较快发展势头。同时,5-8月份,全市高价位卷烟实现销量612箱,同比增加174箱,增长39.80%,增幅环比(较今年1-4月份)提高36.56个百分点;占高端规格卷烟(含税调拨价171元/条以上)销量的10.08%,占比环比(较今年1-4月份)提高1.55个百分点,表明第一次天价烟专项市场检查以来,武汉市高价位卷烟的货源供应水平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提升。

  三、以规范经营为重点,切实加强价格维护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关于“卷烟零售价签价格与实际销售价格一律不超过1000元/200支”的工作要求,武汉市公司以加强规范经营为工作重点,提升客我沟通水平,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将“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作为价格维护工作的重心,在全市范围内与高价位卷烟目标客户逐一签订价格协议,统一印制价格标签,严格执行高价位卷烟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处理违价违规经营行为。一方面,加强对目标客户的跟踪管理,若发现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200支的卷烟牌号规格,将一律停止其卷烟供应,2012年3月份,市公司对17户违价违规客户作出了停止货源供应的处理。另一方面,市公司明确要求各区局(营销部)一律不得经营“纪念烟”、“订制烟”、“专供烟”等带有特别标志的卷烟产品,一律不得经营国家局明令禁止生产的过度包装卷烟,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未发生任何卷烟过度包装或套码烟等不符合规范经营工作要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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