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蓬溪县局试行市场监管量化考核

2016-11-25来源:蓬溪县局作者:何俊

  烟草市场消息 近期,四川遂宁蓬溪县烟草专卖局秉承行政法治精神,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下,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与“后续监管退出机制”紧密结合,制定《市场监管量化考核细则》十四条,以“积分制”方式试行市场监管量化考核。

  《细则》条款根据《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进行编制,与行政法律法规保持高度一致。

  《细则》规定,以积分作为“量”的基准开展考核。一是奖优罚劣。若经营主体违反细则条款,如未亮证经营、明码标价,公开售卖假私非卷烟等,予以扣除相应分值。同时设置加分项,举报违法行为、停业整顿期满半年未再次违反条款等,予以加分,充分体现“处罚不是目的,治理方为根本”原则。二是权责对等。积分起始分值10分,周期与许可证有效期保持同步,积分低于6分,予以停业整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积分仍低于6分,将作为不予延续考察对象或不予延续。同时,以“年”为周期,进行年末评分汇总,分值高的降低监管频次,分值低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三是体现以人为本精神。《细则》设置救济途径,对处罚不服,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积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保障零售客户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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