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市场消息 近日,池州东至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6.09”涉烟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其余3名被告余某、杨某、张某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9日案发期间,张某利用QQ、微信等互联网工具,通过向吴某购进高仿卷烟并组织余某、杨某销售牟利,犯罪金额较大。此案的成功宣判,对东至县卷烟市场涉烟违法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标志着东至县局在国标网络案件上取得新突破。
东至县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有力打击各类涉烟违法活动,确保全县卷烟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