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国家局《五条禁令》、区委《五条禁令》,日前,江苏淮阴区局制定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该局行风软环境建设,做到单位的每个员工都是行风软环境建设的参与者及责任人,确保该局行风软环境建设工作能继续取得佳绩。
加强行风软环境建设的组织工作
在该局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该局纪检员负责该局行风软环境建设的组织和督查工作,局办公室负责该局各科室行风软环境建设的建设工作。该局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行风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强化行风软环境督查
该局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人,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对该局员工行风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做到每次督查都有记录。对违反两个《禁令》中任何一条的,督查人员都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长室。
加大查处力度
该局行风软环境建设督查人员发现违反两个《禁令》中任何一条的员工,发现一次,给当事人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并在该局通报;发现两次的,给当事人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并由局支部负责纪检工作的支委告诫谈话一次,待岗一个月,待岗期间只发400元生活费;三次以上的由局支部研究决定。一年内员工被区级以上行风办、软建办通报、曝光的,除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外,还要采取告诫谈话、待岗、撤消职务、调离原岗位等组织处理措施。
追究局行风软环境建设督查人员的连带责任
如果有员工被区级以上行风办、软建办通报、曝光的,经调查属于督查人员督查不到位而造成的,则对局行风软环境建设相关督查人员进行处罚并追究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