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新局认清当前卷烟打假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发挥专卖职能作用,强化“堵源截流”效应。在相关执法部门的密切配合下,1月连续查获5起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案件,在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效。2007年1月18日,专卖执法人员在5小时内一举破获4起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案,查获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83.98吨,其中烟叶37.98吨,烟梗46吨。
2007年1月18日凌晨4时,大新局接到举报,称有两辆重型厢式货车上装载有烟叶,于中午时段途经大新县境内。接到举报后,该局领导立即安排专卖执法人员前往车辆可能经过的316省道布控。上午10时左右,执法人员在大新县德天大道发现举报称的两辆重型货车,依法对车辆进行检查后,发现这两辆车内装有大量的烟叶。经执法人员核实,这两辆重型货车上烟叶分别装有17.91吨和20.07吨。
4小时后,另一组专卖执法人员又根据群众举报在大新县那岭乡水库路段,分别从车牌号为赣CE1506和车牌号为赣CE5016的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上查获烟梗各23吨,共计46吨。
由于以上四起案件的当事人均无法提供运输该批烟草专卖品的准运证或其它的有效凭证,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些烟草专卖品及涉案车辆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经初步调查,以上案件的当事人均承认这些烟草专卖品是在云南省昆明市装车,准备运住广东省广州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