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3日15时,广西崇左市大新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车牌号为云F18818的重型货车载有非法烟草专卖品,将于晚上路经大新县境内。大新局接到举报后,当晚派出专卖执法人员前往车辆可能经过的大新县境内316省道布控。晚上21时,专卖执法人员在大新县城西加油站发现一辆经改装的重型油罐车的车牌与举报所称一致,专卖执法人员立刻上前,向司机出示检查证件,表明身份并说明来意后,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经现场勘查发现,该货车上有一个标有危险品的大油罐,在油罐内发现有用麻袋包装的大批烟叶。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运输该批烟叶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及相关有效证明,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执法人员当即开具先行登记保存单据,依法将烟叶及涉案车辆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经初步调查,该批烟叶有160件,共8吨,用麻袋分件进行包装,全部放置在改装油罐内。据当事人李某交待,该批烟叶是在云南省昆明市装车,计划运往广东省销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