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2020.7.1”海上运假案件判刑19人

2022-06-15来源:平潭县烟草专卖局作者:陈斌

烟草市场消息 6月8日,平潭县烟草专卖局从当地人民法院获悉,由平潭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查处的“2020.7.01”案件共有19名被告被判刑。

2020年7月1日,平潭县局联合公安机关查获福建省首起海上运输假烟案件,查获假冒伪劣卷烟11350条,现货案值458.5万元。后经平潭公安部门侦查,该案共计抓获涉案嫌疑人30人,提起公诉20人、取保候审10人,涉案案值高达3100余万元。

经平潭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翁某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三万元;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七年六个月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被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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