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11.27”非法经营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2019-04-28来源:秀屿区局作者:蔡倩影

烟草市场消息 近日,秀屿区局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1.27”非法经营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四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另外二名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

2017年初,我局执法人员挖掘出一条网络售烟的重要线索,鉴于案情复杂,秀屿区局联合秀屿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在莆田市公安局技侦、网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长达九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后,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在秀屿区笏石镇中晖广场南区某茶庄、城厢区沟西街某茶庄等6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当场查获账册、电脑主机、手机、手机卡、U盘、平板电脑、银行卡、涉案车辆、涉假卷烟等大量涉案物品。

本案终审裁定有力震慑了辖区内不法分子的嚣张态势,切实维护了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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