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局“11·01”网络案件一审宣判

2018-11-20来源:锦江区烟草专卖局作者:苏丹

  烟草市场消息 11月6日,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正式对胡某等人“11·01”非法经营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历时一年,“11·01”案件终于成功画上句号。

  2017年9月,锦江区烟草专卖局在接到成都市局情报中心转交的案件线索后,对位于锦江区静安路的一处可疑仓库展开调查。经过一个月的蹲守、跟踪、摸排,区局专案组掌握了一个涉及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多环节的卷烟非法经营犯罪网络。同年11月1日,锦江区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干警,在多个点位出击,一举捣毁了这个以锦江区为中心,辐射周边多个地区的涉烟犯罪网络。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现场挡获涉案车辆7台,查获涉案卷烟197万支,涉案金额达280万元。该案是近年来锦江区局查获的一起涉案人员多、现场实物数量大、涉案金额高,影响范围广的网络案件。案件成功侦破后交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过近一年的后期侦查,本案由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于今年10月在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1月6日,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胡某犯非法经营罪,因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其余涉案人员被判处一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期案件的顺利侦破有力打击了扰乱卷烟市场良好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对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保护消费者利益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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