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40词|现代企业制度

2022-07-24来源:东方烟草报作者:李倩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公司制度为核心,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制度安排”,烟草行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是适应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

2005年,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指出,中国烟草总公司依法对所属工商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加大省级工业公司和卷烟工业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力度,探索建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2006年1月,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根据国家授权和法律规定,烟草行业正式在商业企业中建立总公司、省公司、地市公司三级母子公司体制;在工业企业中建立以总公司和省级工业公司为主的两级母子公司体制。2006年年底,伴随行业资产关系的全部理顺,行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具备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2007年初,《中国烟草总公司章程》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总公司作为行业总出资人的职责和权利,烟草行业正式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从而为作为行业市场主体的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产权清晰”的基础条件。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在探索中起步,在实践中完善”的总体思路,2007年11月,广东中烟、湖南中烟、湖北中烟、浙江中烟四家省级工业公司先后更名改制,拉开了省级工业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造的序幕。

随后,国家局党组在总结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职责,明确监事设置,基本形成董事会、监事、经理层三者相互协调、有效制衡关系,在公司管理体制上初步形成决策、监督、执行三大职能相互协调、有效制衡格局。

在国家局党组的科学统筹、系统推进下,行业18家省级工业公司董事会机构建设全部完成。至此,行业已经建立和健全了具有烟草行业特点、适应不同企业情况、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为更好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卷烟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行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在行业持续深化。这场顶层设计和纵深实践的深度融合,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激发了企业改革发展的活力与动力,为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高质量迈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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