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总理拿督斯里安瓦尔表示,过去三年,政府从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中征收了1.831亿令吉(约合人民币2.99亿元)的税收,这些产品包括含有尼古丁或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
从税收总额来看,2021年至2024年,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征收了1.03亿令吉,剩余的是不含尼古丁的产品。
根据马来西亚税收法律,用于电子烟的含尼古丁/不含尼古丁的烟油均须缴纳消费税,税率为每毫升40仙。
此外,所有类型的电子烟设备都要征收消费税,税率为10%。非尼古丁烟油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征税,而尼古丁烟油于2023年5月1日开始征税。
安瓦尔指出,电子烟税收将按照联邦宪法第97(1)条的要求,转入政府的综合基金。“任何从该基金中提取资金用于资助行政和发展支出,包括医疗保健计划和项目,都需要经过年度国家预算编制程序。”
盖伦卫生与社会政策中心建议,电子烟税收应该用于纠正无限制营销的行为和销售一次性尼古丁电子烟设备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