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南苏丹当局郑重宣布,将确保最近发布的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部级法令得到全面执行。在10月7日发布的一项法规中,环境部实施了一项在南苏丹国内所有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令。
这项由南苏丹环境部长Deng Deng Hoc Yai签署的法令的部分内容规定:“从2014年10月7日星期二开始,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这项法令规定,公共场所是指政府机构、机场、宾馆、饭店、海港、共公交通工具、公园、电影院、剧院、足球场馆,以及任何其他有大量公众聚集的地方。
这项法规还进一步规定:“任何违反这项部级法令的人,都将被视为犯罪行为而被罚款500南苏丹镑。”
社交媒体反应
南苏丹的这项部级法令引起了全国民众的各种反应。
本杰明·凯·丹尼尔说:“肯定是有人醒来就决定要通过一项法令;他们没有咨询公众的意见,没有对情况进行足够彻底的研究。尽管这是件好事,但在这里,它却被作为一个干扰项,使人们的注意力远离必须得到处理的主要问题。”
Doug Turner说,也应该对穿行于Juba大街小巷的汽车尾气造成的污染实施禁令,它们造成的健康危害可比烟草造成的健康危害还要大。
他写道:“我本来认为,还有更紧迫的健康问题需要得到关注。”
Dak Kuany Deng将这个部级法令描述为政府制定的有史以来最好的法令。
Dak Kuany Deng说:“我一直在等待这样的法令,因为自我上次在2012年到这里游览,人们就在饭店里喝咖啡,喝茶,脸上挂着快乐的笑容,同时还抽着烟。”
他还说:“这些都是尊重他人的吸烟上瘾的人,可他们却在侵犯那些甚至都不愿意闻到烟味的人的权利。”
Lawrence Wodgang说,这项法令应该明确规定允许吸烟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