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蒙古国的吸烟人数不断上升。从今年3月1日起,蒙古国议会新修改的《烟草控制法》开始实施,加大了对烟民违规吸烟的处罚力度。蒙古国政府会议日前还通过有关条例,对《烟草控制法》修正案具体细化。高额罚款等让烟民不敢轻易违反法律,原先在学校门口和大街上常见的流动烟贩基本消失。
近年来,蒙古国青少年和女性吸烟比例有日趋增长之势,部分烟民甚至在10岁之前就开始吸烟。由于青少年身体正处于发育期,各项生理功能还不够稳定,因此吸烟所致疾病会在青少年身上产生许多严重后果,如咳嗽、痰多、肺部感染、头痛、记忆力减退、抗病能力低下等。此外,青少年开始尝试吸烟的年龄越小,他们成为固定烟草使用者的可能性就越大,戒烟的可能性也越小。
有报道称,蒙古国高校大学生吸烟率高达80%,许多人还经常受到二手烟危害。心血管疾病和癌症是蒙古国人的两大死亡原因,它们与吸烟率高密切相关。有关医学研究结果表明,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多种疾病。
蒙古国1993年7月通过并实施首部《烟草控制法》,2005年又对某些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对烟草的需求、供给、使用、降低毒性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缺乏对烟草销售和个人吸烟等方面的具体控制和处罚规定,控烟效果并不明显。为抑制吸烟人数增加,控制烟草使用,保护广大公众免受二手烟危害,去年10月蒙古国议会对《烟草控制法》进行了修改。新的控烟法对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烟草经营商以及普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严禁烟草经营商通过互联网销售卷烟,严禁在距离学校500米以内设立香烟销售点,严禁向不满21岁的公民出售卷烟,烟草公司法人和拥有20%以上股份的股东应通过互联网公布其姓名、地址、从事行业以及与烟草生产相关的信息,以备公众监督。同时,禁止任何形式的卷烟广告。
二是严禁烟民在写字楼、餐厅、酒吧以及学校、火车站、机场、公交汽车站周围等公共场所吸烟,否则将受到处罚。如违反上述规定,普通人将被处以5万图格里克(约合215元人民币)的罚款,公务员将被处以相当于月最低工资10到25倍的罚款,执法人员将被处以月最低工资25至50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