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下半年深圳市内销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通告

2024-10-10来源:深圳市烟草专卖局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2024年下半年

深圳市内销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通告

根据《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国烟办〔2022〕59号)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制定了《2024年下半年深圳市内销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现予以发布。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9月29日

2024年下半年深圳市内销电子烟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抽样方法

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每规格75个烟具及适配烟弹(或组合销售产品),以及至少80克雾化物,按要求分为检测样品和备用样品。检测样品送(寄)至相关检测机构,备用样品暂存于承担抽样任务的机构并根据抽查工作需要使用。抽样单见附录1。

2.检验依据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41700 电子烟

3.2判定原则

经检测,检测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被抽查产品抽查项目合格;检测项目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4.附则

本方案适用于2024年下半年深圳市内销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附录1  电子烟产品抽样单

附录2  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检测方法

附录1

电子烟产品抽样单

(适用于烟具、烟弹单独或组合销售产品)

编号:

电子烟产品抽样单

(适用于一次性电子烟产品)

编号:

附录2

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检测方法

1.《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酯类化合物及D-柠檬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Q/CTQTC122-2021)。

2.《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醇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Q/CTQTC124-2021)。

3.《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茶多酚和儿茶素类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Q/CTQTC125-2021),本次抽查只测茶多酚。

4.《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杂环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Q/CTQTC121-2021)。

5.《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醛酮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Q/CTQTC123-2021)。

6.《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丁香酚、麦芽酚、乙基麦芽酚、香兰素和乙基香兰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Q/CTQTC126-2021)。

7.《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挥发性脂肪酸(乙酸、丙酸、丁酸和2-甲基丁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Q/CTQTC127-2021)。

8.《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非挥发性有机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Q/CTQTC128-2021)。

9.《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凉味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Q/CTQTC135-2022)。

10.《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纽甜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Q/CTQTC136-2022)。

相关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