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2010-05-20来源:红塔集团

  近日,从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传来好消息,红塔集团“红梅HONGMEI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红梅”品牌创牌于上世纪70年代初,长期以来因品质稳定、价格实惠,一直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成为20世纪中国烟草行业唯一年产销量超过 100万箱的卷烟品牌。2007年,“红梅”销量达到216.84万箱,成为中国销量第一的卷烟品牌。近年来,“红梅”与“红塔山”、“玉溪”成为红塔集团的三大主力品牌,“红梅”在中低档卷烟市场中,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一直名列前茅。此外,“红梅”品牌曾入选国家局“卷烟产品百牌号目录”,获得“中国名牌”称号。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是商标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结合,是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早在1997 年,红塔集团的标志性品牌“红塔山”就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据悉,此次云南省共有5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其他4件分别是:云南红、康王、久隆、金沙江。到目前为止,云南省共有驰名商标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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