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烟草出台商业企业卷烟交易规则

2007-04-29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网
    为适应行业内卷烟交易工作改革发展需要,彻底规范省内卷烟交易行为,提高卷烟交易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于近日出台了商业企业卷烟交易规则,以保证卷烟货源的稳定供应,促进卷烟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该规则明确了组织管理、计划管理、卷烟牌号(规格)管理、交易管理、合同管理、进口烟管理等要求,强调省卷烟销售管理处代表省局(公司)对全省卷烟商业企业的卷烟交易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省内卷烟商业企业参加每年两次的卷烟网上集中交易活动以及日常卷烟交易和商商调剂交易活动(含进口烟交易活动)。卷烟网上集中交易实行计划管理,卷烟交易的牌号(规格)以省卷烟销售管理处下达的卷烟准购准销目录为准。卷烟集中交易前,要上报卷烟需求预测分析,提出卷烟购进计划(方案),由省卷烟销售管理处统一汇总,综合平衡协调后上报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省内卷烟由省卷烟销售管理处与省中烟工业公司营销部统一组织衔接。卷烟集中交易期间,省卷烟销售管理处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各商业单位签订卷烟购销协议。省局(公司)要求各市级局(公司)要按照均衡调拨的原则,与卷烟工业企业充分协商,按照经营实际需要每月从卷烟购销协议中分解卷烟购销执行合同。卷烟到货后,要及时做好入库到货确认、扫码、打码等工作,诚信经营,合同履约率要达到95%以上。进口卷烟先由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与陕西烟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签订全省卷烟购销合同,然后再与各市级局(公司)签订卷烟购销合同,由省卷烟销售管理处进行合同鉴章。卷烟货款结算采用托收承付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并严格按财务规定进行货款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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