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资超市不愿放弃烟草销售 或租赁柜台绕道卖

2007-04-03来源:北京晨报
    新规定不允许外资超市卖烟草
 
    根据3月7日开始实施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而记者调查后发现,一些超市准备许可证一到期,就将以出租柜台的方式继续获得烟草的高额利润。
 
    许可证没到期 烟草仍在卖
 
    目前在家乐福和沃尔玛等外资超市的卖场内还可以看到烟草销售的情况。记者在7-11东直门店也看到有烟草在销售。销售人员表示:“许可证过期以后,就不会再卖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家乐福和沃尔玛超市的相关负责人。他们表示,此前,卖场获得了烟草专卖的许可证还没到期。虽然根据相关法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但是许可证还没有被撤回,因此还在继续销售。
 
    沃尔玛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新开业的购物广场,例如万达店和宣武门店开业之初都没有获得烟草许可证,因此也没有销售烟草。而山姆会员店的烟草许可证如果到期后,他们将不会继续出售烟草。
 
    烟草毛利高 商家不愿放弃
 
    实际上,超市并不愿意放弃烟草的销售。沃尔玛超市的负责人表示,“一站式”的购物理念使得他们有出售烟草的需要。而更重要的是,“烟草对于超市销售额的贡献很高。”家乐福的相关负责人透露。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行业信息部的主任杨青松告诉记者,烟草的毛利可以达到20%至30%,远远高于普通商品。商家显然不愿意丢失掉这部分利润。
 
    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超市是通过租赁柜台的方式销售烟草。易初莲花超市的负责人就表示不排除这样的做法。业内的相关人士表示:“超市许可证到期后,仍然可以把柜台出租给拥有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这样超市的烟草销售不会受到太大影响。而且超市完全可以把柜台出租给超市的内部员工,只要内部员工获得经营许可证,超市还可以不损失烟草的利润。”
 
    而对于7-11等部分便利店来说,因为场地有限不能出租柜台,禁售烟草可能对他们的损失更大。杨青松告诉记者,烟草一般能占到便利店销售额的10%,最高可以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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