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福建省三类烟销量占总销量近1/3

2008-08-22来源:海峡烟草作者:王小兵
    7月份福建全省卷烟销售总量有较快增长,销售结构继续提升,在四、五类烟销量下跌态势有所减缓的同时,一至三类烟仍然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尤其是三类烟销量占到总销量的30%以上。
 
    据统计,7月份我省卷烟销量在6月份小幅回落基础上出现明显反弹,全省实现卷烟销售127842箱,环比增长9.28%,同比增长6.68%。其中,省产烟销售83319箱,同比增长8.84%;省外烟销售43892箱,同比增长2.85%。
 
    7月销量增长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7月是下半年货源计划执行的第一个月份,货源供应相对充裕,各地零售客户的订单满足率有所提高;二是次日送货的地市公司7月有效工作日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三是四、五类烟销量下跌的态势有所减缓,同时一至三类烟仍然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一至三类烟的增量(13565箱)高于四、五类烟的减量(5558箱)。
 
    从销售情况看,全省卷烟销售继续呈现一、二、三类烟快速增长的格局,三类烟已经发展成为五个类别结构中销量最大的类别。其中一类卷烟销售11465箱,同比增长46.03%,占卷烟总销量的8.97%;二类卷烟销售13917箱,同比增长23.32%,占卷烟总销量的10.89%;三类卷烟销售39866箱,同比增长22.49%,占卷烟总销量的31.18%。四、五类烟销量连续七个月同比呈现负增长,但环比有所增加。四类卷烟销售37604箱,同比下降6.05%,环比增长12.75%;五类卷烟销售24990箱,同比减少11.15%,环比增长2.66%。
 
    从品牌销售看,7月份行业重点骨干品牌整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其中“七匹狼”系列销售50797箱,同比增长22.41%;“中华”系列销售2415箱,同比增长87.60%;“玉溪”系列销售836箱,同比增长82.16%;“黄鹤楼”系列销售424箱,同比增长113.79%;“芙蓉王”系列、“云烟”系列、“红塔山” 系列、沪“红双喜”、广东“红双喜”等品牌销量同比亦有不同幅度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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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分类标准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卷烟分类新标准规定如下:
 
    一类卷烟,每标准条(200支,下同)不含增值税调拨价100元以上;二类卷烟,每标准条不含增值税调拨价50元(含)~100元;三类卷烟,每标准条不含增值税调拨价30元(含)~50元;四类卷烟,每标准条不含增值税调拨价16.50元(含)~30元;五类卷烟,每标准条不含增值税调拨价低于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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