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局与工商联手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户

2005-09-05来源:徐州市局作者:张建华
  8月30日上午,江苏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刘永前、公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张晓波到徐州市局现场办公,与徐州市局局长李潮江、副经理王玉平、副局长廉文一起共商联合清理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企业和个体业户事宜。
    为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徐州市局不断加强对卷烟市场的监督管理,与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和个体户的通知》,重拳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促进了公平竞争。
    《通知》要求:无工商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草制品经营企业及个体业户,必须按照申办证照的有关要求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核准领取证照后,方可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已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烟草制品经营企业及个体业户,必须补办工商营业执照。否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停止卷烟供货、责令暂停烟草制品经营业务进行改正,拒不履行的,将收回许可证。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无照经营行为予以查处;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经核准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户。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按超范围经营及无证经营行为予以查处;凡证、照不全的,必须补办齐全。否则,不得给予年检、换证,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卷烟供货、责令暂停烟草制品经营业务、直至收回许可证的处理。
   针对目前卷烟市场实际,工商、烟草双方进行了坦诚交流,深入分析了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危害。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烟草局梳理统计出的无证、无照经营业户名单,细化整顿方案,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分辖区、分阶段,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密切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执法合力,坚决清理整顿无照、无证经营卷烟行为。确保节日市场的稳定,维护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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