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化县级专卖管理工作——并注重解决农村零售客户办证难问题

2005-09-03来源:广西区局(公司)作者:胡安源
    “人员不能减,机构不能撤,职能不能合”,这是广西区局(公司)在今年6月,针对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取消、业务流程再造后,对县级专卖管理工作提出的严格要求,同时要求各市局(分公司)要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解决好农村零售许可证办理问题。根据这些要求,各市局(分公司)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广西烟草是行业内较早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的单位。从去年开始,各市局(分公司)根据大配送的要求,开展了业务流程再造,逐步确定了市场营销主体地位。但是,个别单位因认识上的偏差,大量裁减专卖管理人员,撤销专卖管理所,把市管员和客户经理合而为一,造成专卖监管不力,市场控制力减弱。
    发现这一现象后,区局(公司)立即召开由各市局(分公司)分管副局长、专卖办主任参加的专题座谈会,与会代表畅所欲言,统一了思想认识。局长(总经理)张长胜在总结发言时,对专卖管理队伍建设和专卖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过去的稽查中队、市管中队和专卖管理所的设置,是从实践中产生,经过检验符合实际的管理模式,兼有打“阵地战”和“游击战”两种优势,能够相互弥补、互相配合,必须坚持下去。二是要有一支人员充足和素质较高的专卖管理队伍。没有足够人员配备的队伍只能打“游击战”,只能是疲于奔命,无济于事。三是要有充足的经费和必要的物质条件作为依托。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取消后,县级局专卖管理和协调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的工作量并没有减少,所以要给予充足的资金和物资保证。四是不要把市管员的管理职能和客户经理的服务职能相混淆,把两者合而为一,致使工作职责不明确,严重影响管理和服务效果。
  同时针对由于地域、销售状况和配送成本高等原因,造成一些偏远村屯没有设立卷烟零售点的现象,张长胜指出,各地要在坚持合理布局的前提下,按照从当地实际出发的原则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合理进行农村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要始终站在“两个维护”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能,解决好农村的办证问题和卷烟配送问题。
  根据区局(公司)的要求,各市局(分公司)纷纷强化县级局的工作职能,健全了县级局专卖管理机构,把精兵强将充实到专卖管理队伍中,重新调整预算,增加了专卖管理经费,并对专卖管理工作制定了明确的考核标准,加强考核检查,确保管理职能落实到位。如南宁市局明确强化了县级局的六项职能;桂林市局把最好的车辆配备给专卖管理部门,并根据所辖县的人口、面积,设立了足够数量的专卖管理中队,办公在乡镇。目前,桂林市局专卖一线人员已达到二百余人,占一线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了摸清辖区内零售客户的底数,各市局(分公司)大力开展零售客户调查摸底活动。他们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跋山涉水,不畏艰险,深入到每一个乡镇、行政村、自然屯,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最终形成了详细准确的调查分析报告。根据调查报告,他们又结合实际,组织专卖人员逐家逐户进行宣传教育,给符合办证条件和有困难的无证户办证。截至目前,全区的持证卷烟零售客户已从6月份的16.5万户增加到17.4万户。对于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客户,他们通过调整线路,对特别偏远的地区采取代送、定点分货等形式,使之统一纳入烟草公司的配送网络,保证了货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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