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局制定《安全隐患问责奖惩制度》

2006-02-20来源:广西玉林市烟草专卖局作者:苏鹏飞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实行安全管理关口前移,确保局(公司)全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近日,广西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了《安全隐患问责奖惩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国家局、广西区局(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而制定的。内容包括“安全机构及人员的落实”、“发现安全隐患后整改程度”、“出现事故上报情况”、“突发事件预案及事故处理重视程度”、“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出现隐患责任追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情况”、“生产经营制定完善安全管理细则”等几个方面。对情况差的方面,通过局(公司)向有关责任人问责、调查处理,用检讨、通报、培训教育、扣罚奖金甚至下岗等方式进行处理。 

  《制度》的出台,对事故苗头有了很好的预防作用。使各级领导员工知道党和人民赋予手中权利的分量,从而认真自觉地抓安全和开展安全生产,为构建企业健康和谐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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