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市局追刑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6-01-13来源:河南省灵宝市局作者:李伟
  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一起案值32万余元的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案主犯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05年以来,河南省灵宝市烟草专卖局在卷烟打假中,坚持“行政与刑事并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的方针,联合公、检、法等部门,不断强化案件经营意识,完善联合打假制度,加大追刑力度。对查办案件做到“三个及时”、“三个不放过”。“三个及时”即:及时移交不过夜、及时立案不延缓、及时调查不失机;“三个不放过” 即:案情搞不清不放过,网络查不明不放过,主犯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不放过。对抓获的主犯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治,确保达到“判决一案、教育一片,判处一人、震慑一群”的效果。

  据悉,2005年,该市局移送司法机关的两起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案件均被法院判决,两案的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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