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市局(公司)党组作出节日期间十项廉政承诺

2006-01-09来源:山西临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作者:杨泽华
   为严格加强自律,自觉接受监督,近日,山西临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向全市行业作出节日期间十项廉政承诺,并以文件形式将廉政承诺印发至各县(市、区)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要求全市行业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接受监督。十项廉政承诺是:

    一、决不收受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赠送的各种礼品、土特产、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格要求和管理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借领导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

    二、决不允许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补贴、奖励和赞助。

    三、决不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度假旅游,决不允许到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决不允许假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决不允许以各种形式用公款搞相互走访、拜年、吃喝玩乐、挥霍浪费。

    六、决不利用各种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代币购物券。

    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原则,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的歪风。

    八、决不允许参与封建迷信和以赌博等为由的不健康娱乐活动。

    九、把“年关”当“廉关”,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群众敬佩、职工信服、家属子女引以为荣的领导干部。

    十、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企业和职工的困难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关心职工,千方百计地安排好职工群众的生活,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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