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局进一步规范费用及支出审批程序

2006-01-05来源:河北保定市烟草专卖局整顿办
    在全面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中,保定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在加强财务内部监管方面,以促进财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出发点,在降低消耗、控制成本、节约费用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了规范费用及支出审批程序,加大了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解决好费用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取得较好效果。主要做法是:  

    一、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审批责任人和审批权限。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明确规定了财务审批责任人为局长、经理、财务负责人、费用管理岗位人员。同时按照审批金额的大小,规定了审批人的审批权限,杜绝了财务审批的漏洞,形成了层层监管、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审批时间和审批责任。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将费用审批的时间制度化,明确规定了分公司和县公司的报帐时间,避免了“人在无帐、报帐无人”的现象。按照审批权限规定的范围进行审批,按照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对于不合法、不合规票据和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的费用及支出,一律不予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财务风险。

    三、进一步规范了费用及收支审批程序。各类卷烟购进、费用及支出、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所有企业开支,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必须由市局(分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执行。建立和完善了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内控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单位及个人的行为,有效堵塞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为全市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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