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莒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24-06-25来源:莒南县统计局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紧紧围绕“走在前列”的总体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县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综合

经临沂市统计局统一核算并反馈,2019年全县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据为287.6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62亿元,增长0.3%;第二产业增加值127.53亿元,增长4.2%;第三产业增加值113.48亿元,增长4.8%;三次产业结构为:16.2:44.3:39.5。

民营经济持续发展。全年新增民营企业2107家、个体户573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69家。目前市场主体数量42995户,增长14.1%。其中企业、个体户数量分别为9825户、31079户,分别增长14.1%、10.6%。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增加值43.47亿元,同比增长0.9%。其中,农业增加值19.60亿元,增长2.5%;林业增加值4.54亿元,增长7.4%;牧业增加值14.03亿元,下降3.8%;渔业增加值2.53亿元,下降3.5%;服务业增加值2.77亿元,增长12.5%。

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提升扩建新建优质农产品基地46处,面积3.8万亩,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总面积达到63.2万亩。全县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到41.97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47.2%。农业生产服务组织托管土地达到158.48万亩,全县土地规模化经营率达到58.3%。新发展农民合作社454家,全县总数达到257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18家、市级149家;新发展家庭农场79家,全县总数达到470家,其中省级示范场6家、市级47家;新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1家,全县总数达到108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0家、市级97家。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稳步运行。全县29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442.09亿元,同比增长2.9%;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8.2%。

主导产业、骨干企业支撑作用明显。冶金、机械、化工、食品四大主导产业企业达157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数的52.9%,完成工业总产值321.6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2.8%。全县有55家企业产值过亿元,完成总产值380.22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86.0%,拉动全县产值同比增长22.0个百分点。

经济效益稳中有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39.26亿元,同比增长3.7%;实现利税27.75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利润20.39亿元,同比增长18.3%。全县有20家企业实现利税过1000万元,其中4家企业利税过5000万元, 3家企业过亿元。

建筑业生产稳中放缓。全县29家资质以内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总产值51.3亿元,与去年持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有所放缓。全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8.6%。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1%;第二产业投资下降38.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8.1%。工业投资下降46.6%,技改投资下降40.5%。

房地产投资增长回落。3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18.24亿元,下降16.1%。全县商品房施工面积213.1万平方米,增长24.1%;销售面积58.2万平方米,增长0.2%。

五、国内市场、外经外贸

消费市场缓中向稳。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2%。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镇和乡村实现零售额分别增长4.1%和4.2%。从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增长4.2%;零售业实现零售额增长4.2%;住宿业实现零售额增长4.1%;餐饮业实现零售额增长4.3%。

外贸出口稳中向好。全县完成进出口总额60.2亿元,同比增长14.2%;完成出口43.6亿元,增长4.7%;完成进口16.6亿元,同比增长49.6%。

六、交通、邮电、旅游

年末县内公路通车里程2905.38公里,其中,国、省道136.89公里,县道391.93公里,县以下道路2376.56公里。年末公交车29路,实有公交汽车126辆,出租汽车272辆。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收入7315.71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完成电信业务总收入3.94亿元,同去年持平。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4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71.03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20.52万户,比年初增加0.64万户。

旅游业快速发展。按照“齐鲁红都、滨海绿城”的目标定位,以“全域旅游、全景莒南”为引领,持续打响“齐鲁红都、古镇庄园、卧佛奇观、圣水仙山”四大旅游品牌。山东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被纳入临沂市沂蒙红色旅游区国家5A级景区创建大盘子,茶溪川万亩茶园荣获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品牌--齐鲁美丽田园。全县现有4A级景区2处、3A级景区5处、2A级景区6处。全县接待游客467.1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4.8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9%、11.4%。

七、财税、金融、保险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5.7亿元,同比增长6.2%。从收入项目看,实现税收收入14.29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增值税(50%部分)6.61亿元,增长18.0%;企业所得税1.32亿元,下降19.3%。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为90.9%,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财政支出41.70亿元,增长13.5%。其中,民生支出37.11亿元,增长13.9%,占全县财政支出的89.0%。税务部门实现税收收入24.23亿元,同比下降4.7%。

金融保障持续向好。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88.81亿元,比年初增加39.01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57.93亿元,比年初增加41.95亿元。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95.01亿元,比年初增加20.34亿元。其中,住户贷款126.85亿元,比年初增加30.43亿元;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贷款168.16亿元,比年初减少10.09亿元。

金融市场逐步健全完善。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13家,其中,国有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家,农商行1家,城商行2家,村镇银行1家。全县地方金融组织11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2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4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典当行3家。

保险业稳步发展。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达30家。其中,财产保险18家,人寿保险12家。全年保费收入13.42亿元元,增长4.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4.91亿元,增长6.6%,人寿险保费收入8.51亿元,增长3.9%。财险赔付3.14亿元,寿险赔付1.03亿元。

八、教育事业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公办学校293处(幼儿园147处、小学120处、初中20处、高中4处、特教中心1处、中等专业学校1处);在校学生119974人,住宿生32152人,进城随迁学生1815人,留守儿童471人;教职工8807人,专任教师8231人,代课教师645人。现有省级示范幼儿园22所,市级十佳幼儿园2所。教育精准扶贫成效明显。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20名,资助困难学生10065人次,资助金额1245.92万元。留守儿童建档率达到100%。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60人。

九、科学技术、技术监督

科技成果再现新突破。全年共获批各级各类科技项目20项,争取经费1498.66万元,获批山东省科学进步奖1项,获14项临沂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市级重点实验室3家。全年申请发明专利103件,授权发明专利21件。莒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于2019年10月份正式通过国家科技部评估验收。由袁隆平院士团队主持的百亩超级杂交稻示范项目在大店镇四角岭村连续实施了4年,2019年经测产验收,平均亩产达到1147.1公斤,居全国第二位,创杂交水稻高产攻关示范普通生态区新高。

质量技术监督有序推进。已通过验收的有1个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和4个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指导企业发布1项国家标准、1项团体标准;获得4项临沂市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培育山东省优质品牌(产品)5个、山东省知名品牌(产品)8个、山东省知名品牌(服务)1个。开展“商标助企”活动,成功注册中国驰名商标1件、马德里国际商标4件。

十、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居民生活

年末全县人口总户数304494户,总人口862628人。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新增城镇就业8129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4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05%。全年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4328人、创业培训1266人。

社保安民有新提升。全县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收入共计17.47亿元,按时发放保险基金待遇17.09亿元。城镇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65万人、6.80万人、3.75万人、5.17万人、2.8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78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8.18万人。

居民收入稳步增加。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44元,增长8.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91元,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19元,增长9.9%。

注:1、本公报所列生产总值包括临港经济开发区。依据第四次经济普查资料,国家统计局和各地区统计局共同修订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地区生产总值的初步核算数。修订后莒南县2018年的生产总值为218.14亿元;临港经济开发区生产总值为51.96亿元。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年末总人口是公安部门户籍人口。

5、本公报所列数字是年、快报数字,如有变动,以《统计年鉴》为准。

6、本公报所列数字中教育、邮政、保险、交通等部分仍包括临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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