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自治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提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综 合
2018年,隆林各族自治县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减少0.6%,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5.0%。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2.06%、32.21%和54.7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7.38%、-5.9%和88.5%。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4833元,比上年增长2.6%。
二、农 业
2018年,全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9.58亿元,比上年增长3.6%。其中,农业产值7.44亿元,同比下降0.3%;林业产值2.56亿元,同比增长16.4%;畜牧业产值5.63亿元,同比增长2.9%;渔业产值3.43亿元,同比增长5.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5亿元,增长4.0%。
农作物种植面积: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31495公顷,其中,粮食种植面积22010公顷。烟叶种植面积1212公顷,同比下降36.34%;中草药种植面积1024公顷,增长7.11%;油料种植面积1395公顷,增长1.31%;甘蔗种植面积642公顷,增长17.37%,蔬菜种植面积4904公顷,增长2.83%。
农作物产品产量:全年粮食总产量88300.35吨,比上年下降5.46%;蔬菜产量95152吨,增长4.95%;水果产量35084吨,增长7.03%;烟叶产量1685吨,下降56.69%;油料产量1687吨,增长5.5%;甘蔗产量42753.41吨,增长12.48%。
养殖业产品产量:全年肉类产量19111吨,比上年增长2.12%,其中,猪肉产量13244吨,增长1.48%;禽蛋产量1405吨,增长76.95%;蚕茧产量1215吨,增长3.85%;水产品产量25456吨,增长15.94%。
林业生产:全年木材产量18.47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78%。当年造林面积700公顷,其中,用材林100公顷,下降69.97%;经济林600公顷,增长118.98%。当年成林抚育作业面积14957 1.36万公顷,增长9.98%。育苗面积16公顷,增长6.67%。
农村基础设施:全年农村用电量6754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5.6%。化肥使用量(折纯)2.84万吨,比上年下降5.3%。有效灌溉面积8822公顷,与上年持平。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全年全部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5%,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0.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下降4.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6%。年末全县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家。
建筑业:年末,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4亿元,比上年增长6.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6.1%。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增长23.9%,5000万元以下项目下降20.8%;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840%。
全年施工项目55个,其中新开工项目36个,续建项目19个,竣工项目27个。1亿元以上的项目9个,1000万元的以上的项目41个
五、交通和邮电通信业
交通运输:全年公路客货运周转量32902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9.0%。邮电通信:全年邮政业务总量1617万元,比上年增长22.3%;电信业务总量11.26亿元,增长251.2%。
六、国内贸易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8.5%。
七、财政、金融
财政收入:全年财政收入6.87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亿元,同比下降3.1%。全年财政支出35.37亿元,比上年增长18.7%。
金融: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77.38亿元,比上年减少0.13%。其中,住户存款余额56.91亿元,增长11.5%。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54.82亿元,增长8.23%。
八、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43.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405人。城镇人口9.27万人,乡村人口34.28万人;男性人口22.48万人,女性人口21.07万人;0-17周岁人口11.75万人,18-34周岁人口11.8万人,35-59周岁人口14.95万人,60周岁以上人口5.0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224人,死亡人口3092人;自然增长率为7.40‰。全县常住人口36.0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25.81%,比上年末提高0.67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生活: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98元,增长7.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67元,增长5.2%;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07元,增长8.4%。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农业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