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24-03-07来源:济南市市中区统计局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五大战场”“十大重点任务”,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区经济总体呈现承压回升、逐步向好态势,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居民生活持续改善提升,谱写了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的崭新篇章。

一、综合

国民经济增长平稳。经济南市统计局统一核算并反馈,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27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亿元,同比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334.9亿元,同比下降2.9%;第三产业增加值938.9亿元,同比增长5.3%。三次产业比重为0.1:26.3:73.6。

财税比重保持稳定。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2亿元,同比下降16.0%;其中,税收收入75.6亿元,同比下降13.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84.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3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区域税收总额170.1亿元,同比下降26.3%。

动能转换提档加速。“四新”经济成为增长重要引擎,全区“四新”经济增加值达到539.6亿元,增长7.7%,占GDP比重为42.3%,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人口数量稳定。全区常住人口91.3万人,较2021年的少了0.2万人,城镇化率96.4%。

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全区新增市场主体数量19516家,个转企数量701家。

二、农业

农业生产平稳。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3132万元.其中,农业产值7466万元,林业产值807万元,牧业产值22757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102万元。所占比重分别为:22.6%、2.4%、68.7%、6.3%。农作物播种面积4107.7公顷,蔬菜播种面积85.4公顷。全年粮食总产量19500吨,蔬菜产量4169吨,水果产量3827吨,肉类总产量2600吨,禽蛋总产量3400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承压前行。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235.3亿元,同比下降6.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2.8%。规上工业完成营业收入371.2亿元,同比下降39.6%;实现利润总额4.7亿元,同比下降66.8%。63家规上工业企业中,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达20家,亏损企业11家,亏损企业亏损额30594.5万元,同比增长1262.9%。

建筑业平稳发展。全区资质内建筑企业172家,比上年增长22家。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46.8亿元,同比增长8.0%。完成建筑业增加值99.7亿元,同比增长7.1%,建安投资同比增长6.7%。

四、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贸易

消费市场持续复苏。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1.3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254.6亿元,同比增长6.6%。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分别实现零售额89.3亿元、154.6亿元、1.9亿元、8.9亿元,分别增长5.9%、9.0%、-12.0%、-16.5%。全区完成限上销售额(营业额)1090.9亿元,增长5.8%。

对外贸易低位运行。全区实现进出口总额107.6亿元,同比下降2.9%;实际利用外资42683万美元。

五、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全区实现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4%,高于全市0.6个百分点。从投资结构看:房地产完成投资103.3亿元,同比下降0.1%;建安投资同比增长6.7%,工业技改投资同比下降20.9%,其中:制造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0.7%。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8.4%。

六、教育、科技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22年,拥有普通中学25所,在校学生23260人,毕业生7240人,专任教师3121人。小学56所,在校学生73002人,毕业生9233人,专任教师3286人。幼儿园189所,在园幼儿36522人,专任教师3056人。

科技创新实力增强。2022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5家,全年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69.58亿元,新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市级众创空间4家,科技孵化器1家,市级重点实验室3家,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家;组织申报市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1家;组织申报市级众创空间1家,省级众创空间2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

全年发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349.8万元。处理知识产权类案件22起。全年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7笔,较去年增长88.9%,使用发明专利20件,较去年增长400%,实现质押融资金额10978.8408万元,较去年增长250%。

七、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729元,同比增长4.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342元,同比增长4.6%。

社会保障更加稳固。全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4389户次,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9442人次;全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9115户次,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4123人次。

(注: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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