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收录时间:2023-06-13来源:吉县统计局

2018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全县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县“1236”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各项工作,县域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13671万元,比上年下降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57614万元,下降8%;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85378万元,下降18%;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70679万元,增长8%。三次产业的比重为27:40:3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9632元,下降2%,按2018年平均汇率计算为2969美元。

全年全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1092万元,比上年增长23.47%。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563万元,增长17%。全年全县税收收入7542万元,增长12.3%。

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53442人,增长2.1%。其中,新增就业岗位1100个,包括录用公务员11人、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基层医疗卫生岗13人、公益性岗位59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共受理案件14件,其中信访、纪检及市长热线转办案件9件,投诉举报及日常巡查案件5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9件,共涉及人数47人,涉及工资金额56.8万元。

二、农业

年末全县拥有各类耕地面积18188公顷,比上年减少0.7%。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8174.6公顷,比上年减少10.5%。其中,粮食作物面积6507.8公顷,减少9.7%;油料面积581.5公顷,减少2.4%;蔬菜面积798.6公顷,比去年减少16.7%;苹果面积11089.5公顷,减少0.2%;烟叶面积27.3公顷,减少49.4%。

全年粮食产量33061.1吨,比上年增长8.3%。其中,夏粮产量42.4吨,减少75%;秋粮产量33018.7吨,增长8.7%。

全年水果产量187120吨,减少36.6%,其中苹果产量186206.2吨,减少35.6%。烟叶产量82吨,减少74.9%。蔬菜产量20196.1吨,增长4.3%。油料产量943.5吨,增长11.9%。

全年肉类总产量3724.2吨,增长7.6%。其中,猪肉产量2958.7吨,增长9.3%;牛肉产量397吨,减少4.4%;羊肉产量182.8吨,增长11%。禽蛋产量1990吨,增长3.9%。生猪年末存栏25670头,减少11.6%;羊存栏13839只,增长13.1%。

年末全县拥有各类养殖场68家,其中年内新建、扩建10家。

全年共免疫畜禽36.4万头(只);屠宰检疫生猪9300头,产地检疫11000头;年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0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83头,补贴资金6640元;全年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参保1506头,理赔174头,赔付17.4万元。

全年全县绿化重点荒山工程3.4万亩,投资2160万元。年末全县森林覆盖率47.2%,森林蓄积量188万立方米。 

年内实施了《2018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签订森林保险合同81.48万亩,聘用护林员564名,配发GPS巡护手机135部,下发森林资源核查点240个。全年共办理森林资源违法行政案件 15 起,侦查移交刑事案件 2起,有效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年内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8000亩,当年兑现退耕还林资金1170万元。

全年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94个。其中新增1个。

年内全县8个乡镇、79个行政村、445个发包方、20749户、120291个地块,实测面积355805.99亩全部完成数据汇交入库工作。全县确权确地面积233404.3亩,其中:申报补贴面积208567.3亩,补贴户19716户,补贴资金额1397.4万元,

全年共发放各种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58.64万元。其中:农机补贴110.64万元。

年内制定《吉县河长巡查制度》、调整细化《吉县河长制县级会议等五项制度(试行)》为六项制度,编制完成“ 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试行初稿。清水河投入资金20万元,机械3台,清理垃圾10000立方米。年内组织开展黄河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并取缔8个采砂场(点);封存采砂船只91只(其中包括各采砂场和已废弃采砂点的废弃船只51只);清理采砂场砂石堆料82000余方;拆除清理116间临时建筑。

年末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465台,小型拖拉机5646台,耕整机1296台,旋耕机6082台,联合收获机9台。

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8.85万千瓦时。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6032万元,比上年减少25.8%。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01637万元,增长48.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税44223万元,增长212.2%;实现利润26174万元,增长350.2%。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0191万元,比上年减少45.9%;增加值16051万元,比上年减少20%。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能源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0834万元,比上年增减少40.9%。其中:工业投资完成39174万元,增长20.8%;基础设施投资完成24511万元,减少56.5%;其他投资完成27149万元,减少58.2%。全县共有开工项目32个,比上年减少21个。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31个,上年接转项目1个;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到5000万元以下项目26个,5000万元以上到1亿元以下项目2个,亿元以上项目4个。

全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147718.8吨标准煤,下降5.7%。单位GDP能耗为0.74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增长4.2%。

全年全社会累计用电24183.5万千瓦时,增长13.7%,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674.76万千瓦时,占到全社会用电量的15.2%,比上年增长9.4%。

五、国内贸易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486.8万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58725.3万元,增长7.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6761.5万元,增长9.6%。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额66451.3万元,增长6.8%;餐饮收入19035.5万元,增长12.2%。

年末全县拥有个体工商户3750户、各类企业1203家,其中新办理企业208家。办理登记各类组织机构代码191家,新发展个体工商户708户,企业20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户,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159家,备案证230家,食品小作坊许可证210家。

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起,调解处理12起,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000余元。

年内开展人祖山景区、达明一派等企业电子标识申请、审核、亮标工作,对全县网络经营户进行网上巡查对比,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户进行无效链接处理,确保网络交易安全。

年内对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九州废油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企业的358块精密压力表开展周期性检定,对16家加油站的65台燃油加油机进行了计量检定。

全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53起,处罚25.1万元。

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39.6万人次,比上年减少30.9%。门票收入7738万元,下降37.4%。

年内举办了人祖山景区开展了“2018企业制度与企业文化”和“助力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人祖山景区酒店礼仪规范”专题培训活动。

六、交通运输和邮电

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1492.2公里。其中:国道159.3公里,县道204.2公里,乡道344.3公里,村道784.34公里。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43.81公里,二级公路115.79公里,三级公路173.46公里,四级公路1165.72公里,等外公路34.45公里。

年末全县民用机动车保有量14967辆,比上年增加47%,其中新增4785辆。年末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6964人,增长30.6%。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5533万元,比上年增长8%。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904户,比上年增加36.6%。年末移动电话用户82294户,减少1.7%,其中4G用户49211户,减少2.9%。年末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85198户,减少0.7%。电话普及率达到77.1部/百人。年末宽带用户16342户,比上年增长19.2%。

七、金融和保险

年末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62106万元,比年初增加11759万元,增长2.6%,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257315万元,增长10.9%;全部金融各项贷款余额170140万元,比年初增14501万元,增长9.3%,其中住户贷款80545万元,减少4.4%。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费收入2140万元,减少63%;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787万元,增长26.4%。

八、教育和科技

年末全县拥有中小学44所,其中小学34所(包括5个教学点),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高中2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

年内实现全县小学教师本科率22.7% 、初中教师本科率80.2%、高中教师本科率91.2 %。

年内全县共有在校生10451人,其中小学5824人,初中2447人,高中2180人。拥有寄宿制学校23所,占全县中小学总数的52.3%,寄宿学生3024人,占全县学生总数的28.9%。拥有公办幼儿园(班)47所,民办园7所,在园幼儿3021人,全县3—6岁适龄幼儿3189人,入园率为94.7%。

高考达二本B类线125人,比2017年增加6人,大文、大理达线63人,比2017年增加13人,其中,应届大文、大理达线49人,比上年增加29人;中考600分以上达71人,达重点高中83人;开展全县小学六年级毕业质量监测,合格率达100%。

全年共免除高中阶段学生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共260万元。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拥有电视台1个,无线转播站1座。全县共有城乡有线电视用户9600户。其中,广电升级800户。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及诊所119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乡镇卫生院8个,村级卫生室79个,诊所26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26人,其中医师、助理医师214人,护理(护士)148人,医技49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420张,其中县医院200张,中医院50张,妇幼站10张,乡镇卫生院160张。

年内签约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207人,其中慢病签约服务管理1477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人口16人。年内全县享受“一站式”服务3416人(包括免费住院分娩42人),住院总费用1701万元,报销1546万元、医院减免19万元,自付136万元,自付比例8%。

年内共招聘医疗卫生人员10人。

年内举办了“美丽吉县 遇见未来”健步走、“低碳出行 护卫蓝天”骑行活动、全国老年太极拳健身大联动等群众体育活动,倡导了科学健身,而且举办了春节乒乓球、象棋大赛、新田村镇银行杯五人制足球友谊赛、“体彩杯”篮球友谊赛、“人祖山杯”武道大赛等赛事,实现了竞技体育新突破。

7月中旬开始,以“新时代 撷芳华 再出发”为主题举办了2018年群众广场文化消夏月活动,共计八场。

9月16日上午,山西省吉县在壶口景区举办“黄河之魂 多彩非遗”文化活动暨第二届吉县“歌唱黄河”合唱艺术周活动,助力全省旅发大会。邀请到军旅合唱团、北京老战友合唱团和吉县合唱团,三支合唱队伍带来一场视听盛宴。

年内为8个乡镇、6个社区、3个文化驿站配发了17套专业摄像机。配送iPad34台、健身路径115套、篮球架8副、移动羽毛球架8副、乒乓球台148张。配购了30㎡的LED文化演出大屏。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110480人,比上年末增加了1640人,其中:女性人口53429人,性别比为106.78;城镇常住人口43441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9.32%。全县户籍人口108840人,其中女性53042人。全年出生人口1310人,出生率为12.06‰;死亡324人,死亡率为2.98‰;人口自增率为2.42‰。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14元,增长6.9%。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02元,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34元,增长6.1%。年末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7790元。

年内实施脱贫攻坚,用于脱贫成效巩固资金6732万元,完成贫困人口减贫115户265人。年末全县贫困人口50人,贫困发生率降至5.5‰。

8月17日,国务院扶贫发宣布吉县退出贫困县。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414人,其中,企业3369人,机关事业4045人;收缴职业年金1541万元;足额发放养老金112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达51579人,发放养老金1831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725人,发放失业保险金9万元。参加工伤保险人数8560人,发放工伤待遇178万元。参加生育保险6169人,支付生育保险金65万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650人,支付医疗保险金15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7714人(不含建档立卡人员),累计补偿支出3749万元(不含建档立卡人员)。

年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5元。城市低保新标准为每月48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线为每年3760元。

全年共为城市低保户664户1510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95.1万元;共为农村低保户1680户3476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444.8万元。全年共为370名供养对象发放特困供养金350.9万元。发放80岁以上老人(1293名)敬老金165.5万元。给2名百岁以上老人发放,每人每月300元敬老金。为全县627名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共发放生活补助39.93万元。发放孤儿(16人)救助金12.7万元。

全年全县医疗救助共救助11481人次,共支出资金663.6万元,其中,住院救助3583人次,支出资金455.2万元,门诊救助138人次,支出46.2万元,资助参保人数7760人,支出162.2万元。临时救助993户,支出资金202.9万元;下拨乡镇20万元。全年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及护理费51.2万元。

为530人发放优待抚恤金,共324.2万元,全部落实到位;为106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24.5万元;对17名退役士兵进行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全年全县农作物受冻、旱灾面积达208013亩,受灾人口约7.2万人,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约6.3亿元。我们下拨8个乡镇救灾资金230万元,下拨救灾物资毛毯2200件、棉被褥1400套、棉大衣1400套、棉衣裤1900套,下发面粉1万袋,共救助7.2万人,

年末拥有老年日间照料中心28个。

全年发行发行福利彩票1324.6万元;增长38.5%。2018年截至目前办理结婚登记1340对,补领457对,新婚883对,办理离婚151对。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批回建设用地176.38亩、农村宅基地453.49亩。

全年降水量498.2毫米。全年总用水量668.5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8.5%。其中:地表水用水546.27万立方米,地下水用水122.25立方米。

全年我县共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7处,服务农村人口9.6516万人。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入户率)99.45%,全县行政村安全饮水达标率100%。

年内全县完成了346户节能环保炉更换和34600户示范户清洁能源改造。其中,包括750户煤改气、252户集中供热。

全年空气二级以上天数270天;大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5.45;PM10(可吸入颗粒物)指数1.17、PM2.5(2.5微米以下的空气悬浮颗粒)指数0.93;二氧化硫指数0.53;二氧化氮指数0.84。

全年共查处6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行政拘留1人,累计处罚41.55万元。

全年换发取水许可证1个,安装远程监控2台(国控点自来水公司),共查处无证取水问题21起。

全年共办理行政案件 15 起,侦查移交刑事案件 2起。

全年共查处违法占地案件3起,收缴罚款18.6794万元,强制拆除非法建筑面积861.5平方米,其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非法建筑面积621.5平方米。

全年平均气温11.1℃,较历年平均值偏高0.3℃。极端最高气温35.8℃,出现在6月6日;极端最低值-18℃,出现在2月28日;2018年4月7日0时-8时,屯里镇、吉昌镇等乡镇出现大风降温天气,损失严重。全年无霜期214天,最大冻土深度51mm。

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08013亩,受灾人口约7.2万人,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约6.3亿元。

全年共发生火灾6起,直接经济损失951万元。

全年共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13人。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和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5、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原有指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更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人口数据为2018年抽样调查数据。

    7、部分数据来源为部门行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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