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一个发展目标、五个基本定位”,制定实施“六个突出、六个新”的工作举措,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强管理、重创新”,完成了国家局下达的任务指标,基本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年度目标,被国家局授予“2017年省级局(公司)税利增长任务特别奖”。
经济运行体现为“六增一升一减一控”。“六增”就是:销量增,全省销售卷烟317.5万箱,同比增加5.47万箱,增长1.75%。结构增,实现单箱销售额25638元,增加360元,增长1.42%。销售金额增,实现卷烟销售额815亿元,增加25.56亿元,增长3.24%。税利增,实现税利187.69亿元,增加6.95亿元,增长3.85%。青岛、菏泽、济南、东营、滨州、莱芜、临沂市局(公司)超额完成销量计划。聊城、菏泽、济南、滨州、枣庄、东营、济宁、青岛、威海、烟台市局(公司)税利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鲁产烟增,销售鲁产烟168.91万箱,增长6.26%,占总销量的53.2%,同比提高2.26个百分点;鲁产烟单箱销售额18609元,增加851元。打假打私增,查获假烟、走私烟案件11387起,数量5992万支,案值666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7%、18%、24%。“一升”就是:规范经营水平明显提升,被省外查获卷烟数量在上两年持续大幅下降的基础上,2017年又同比下降34.65%。“一减”就是:社会库存减少,2017年年底卷烟社会库存31.67万箱,同比减少5.17万箱;社会存销比1.23,同比下降0.19。“一控”就是:烟叶收购量控制在计划红线以内,收购烟叶77万担,基本消化了前几年超种超收的历史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