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促行业发展

——国家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刘敬如访谈

2007-03-28来源:中国烟草作者:张婧
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记者:2006年,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进一步理顺行业资产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和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目前,具有烟草行业特点的现代产权制度已经建立,烟草企业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在步步深入。您能否介绍一下卷烟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
 
    刘敬如:去年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加快了卷烟工业企业的联合重组,特别是省级工业公司与所属卷烟工业企业的合并重组。在合并重组的同时,与总公司构建两级母子公司体制,推动了卷烟工业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截至目前,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浙江、湖南、广西、广东、陕西、贵州、湖北等11家省级工业公司与所属卷烟工业企业合并重组成一个法人实体,取消所属卷烟工业企业的法人资格,由省级工业公司直接从事卷烟生产经营,与总公司构建两级母子公司体制,与所属卷烟生产厂实行母分公司体制。云南、河北等省级工业公司与所属卷烟工业企业暂时难以合并重组,但也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理顺资产管理体制,使总公司与省级工业公司、省级工业公司与所属卷烟工业企业分别构建母子公司关系,形成三级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川渝、福建、江西中烟工业公司和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在与所属卷烟工业企业实行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条件下,积极探索由管理型公司向卷烟生产经营实体转变,由省级工业公司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各类资源。
 
    记者:省级烟草公司退出“两烟”经营,建立三级母子公司体制的改革进展如何?
 
    刘敬如:截至目前,四川、安徽、山西等大多数省级烟草公司,已构建总公司、省级烟草公司、地市级公司三级母子公司体制,省级烟草公司陆续退出“两烟”经营,不再参加2007年的“两烟”订货交易,集中精力履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管”职能。重庆、海南、深圳等少数省级烟草公司和计划单列市烟草公司,与总公司构建母子公司管理体制,与所属企业有的实行母子公司体制,有的实行母分公司体制,继续从事“两烟”经营。
 
    记者:烟草配套企业和专业化公司母子公司体制改革与卷烟工业企业、商业流通企业改革有何不同之处?
 
    刘敬如:与卷烟工业企业、商业流通企业通过资产无偿划转方式理顺资产管理体制不同,打叶复烤、烟用物资、烟机生产等大部分烟草配套企业是通过投资、改制的方式形成了资产关系,构建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并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原有的58家打叶复烤企业,其中52家通过改制重组为47家,成为行业内部工商企业多个法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6家正在或将要实施改制、重组。此外,为加快实施中国烟草“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推动中国烟草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国家局决定调整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18家成员企业的管理体制。通过一系列的股权划转、业务整合和体制调整,烟草行业进出口企业与省级烟草公司(省级工业公司)构建了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切实推进省级烟草公司转变职能
 
    记者:为了在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条件下,科学合理地划分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职能,规范“两烟”流通领域的经营、管理秩序,国家局(总公司)决定:总公司和大部分省级烟草公司都要退出“两烟”经营。这种变化使省级烟草公司的工作重点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刘敬如:过去,省级烟草公司既从事“两烟”经营,又负责管理监督。“两烟”经营业务是省级烟草公司的工作重点。省级烟草公司退出“两烟”经营后,省级局(公司)的工作重点要从日常经营的具体事务,转变为全面履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管”的职能,集中精力抓管理、抓监督、抓资产经营、抓队伍建设。当前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要抓好战略管理。要在网络建设、品牌引进、人才培养、投资管理等方面,保证省级烟草公司、地市级公司的发展战略与总公司发展战略的协同一致性,建立全国统一的销售网络,促进卷烟工业企业的公平有序竞争,加快实现“两个10多个”的战略目标。二要抓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组织生产经营。要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法律监督。针对“两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作为事前防范的重要环节,着力防范行政执法、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三要抓好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切实加强财务预算、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企业成本费用,提高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四要抓好基层建设。以强化专卖管理和加强烟叶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取消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后,地市级公司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强专卖管理工作,始终保持打假的高压态势,切实抓好市场监管。认真组织烟田基础设施和基层站点建设,扎扎实实抓好烟叶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五要抓好服务水平的提高。按照“突出服务、注重效率、优化流程、提高素质”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网建水平,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为卷烟工业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维护零售户的合法利益,与零售户和烟农建立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关系,为零售户和烟农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六要抓好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积极组织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和同级审计为主要内容的“两项检查”,形成日常监督和同级监督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七要抓好队伍建设。以地市级公司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绩效评估为重点,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以推行定员、定岗、定责、定薪和公开竞聘、择优上岗为主要内容,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用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分配行为,促进和谐烟草建设,培养一支作风优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八要进一步扩大按客户订单组织供货的试点范围。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销售企业与零售客户关系,更加注重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提高行业适应市场、满足消费的能力。
 
    记者:省级烟草公司职能的转变是否对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刘敬如:是的。过去由于资产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省级烟草公司与地市级公司,从产权上讲都是中央预算内企业,从法律上讲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就企业本身而言,省级烟草公司与地市级公司是同行业的两家企业。省级烟草专卖局与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由于省级烟草公司与烟草专卖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省级局(公司)采取以行政管理监督方式为主管理监督地市级局(公司),省级烟草公司在加强对地市级公司的管理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母子公司体制条件下,省级烟草公司与地市级公司构建母子公司体制,母公司与子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因此,母子公司体制为省级烟草公司管理地市级公司提供了资产经营管理的方式。省级烟草公司要适应产权体制的变化,在管理方式上由过去以行政管理监督为主,向行政管理监督与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并重转变,以产权管理为基础,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以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为重点,切实抓好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深入探索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记者:姜局长在2007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积极探索建立卷烟工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把工作重点放在董事会建设上。省级工业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和国家局(总公司)的关系是怎样的?
 
    刘敬如:省级工业公司董事会对总公司负责,依照公司法、烟草专卖法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承担公司的执行性事务。
 
    董事会与总经理作为省级工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两个组成部分,必须各司其职、有效制衡、规范运作、高效运行。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行和执行性事务。董事会要维护总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享有的职权,给予总经理组织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总经理要依照公司法、烟草专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国家局(总公司)依法行使职权,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负责烟草行业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以及内部管理项目。依法对所属烟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战略管理、政策研究、资产监管和队伍建设。参照《公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授权省级工业公司董事会行使出资人的部分职权,负责省级工业公司的企业发展战略、投融资和年度预算的审核、决定并建立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等重大事项。
 
    记者:转变省级烟草公司职能,完善省级工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完善烟草行业体制机制,实现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保证,也是适应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必然选择,怎样才能使这两项改革落实到位?
 
    刘敬如:要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做到有效制衡、高效运行、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省级烟草公司转变职能和省级工业公司建立董事会试点工作,都要按照公司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及国家局(总公司)的要求,结合烟草专卖制度的特点和省级公司的实际情况,在2006年省级烟草公司构建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和卷烟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操作,规范运作程序。省级烟草公司不仅要进一步明确省级烟草公司、地市级烟草公司的职能、权限和义务,而且要界定投资委员会、预算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明确公司的重大问题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内容和程序,规范公司的经营决策行为;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制度,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省级工业公司要在开展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中,按照国家局(总公司)的要求,划分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权限范围,明确总经理承担执行性业务的职责,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表决程序和向总公司报告工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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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工业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
 
    省级工业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在国家局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国家局(总公司)制订《关于省级工业公司建立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省级工业公司建立董事会试点工作,明确省级工业公司董事权利、义务、任职资格条件,委派除职工董事以外的董事会成员。试点企业要选举产生职工董事;根据行业特点,结合企业情况,研究制订省级工业公司董事会运作制度,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公司法、烟草专卖法和国家局(总公司)的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报总公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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