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专卖执法全过程智慧监督

2020-11-13来源:连云港市烟草专卖局作者:王海涛 杨雯

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履行《烟草专卖法》赋予其专卖管理职责的同时,应受同级法规部门的监督,以保证执法行为合法合规。201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关于全面推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专卖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

以连云港市烟草专卖局为例,2019年,全市共进行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的案件737宗,而每一宗案件都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审批、决定、执行等多个环节。需要进行法制监督的专卖执法案件数量多、流程多,给法制监督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同时,监管未能实现全过程覆盖。目前,对专卖案件的监督多集中在行政处罚决定前的法制审核环节,立案、调查取证等环节大部分采取事后监督模式,对程序性、证据性问题无法及时监管。本文从“智慧法制监督”角度,就如何有效提高法制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行探索和思考。

需全过程监督的环节

对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通过对案件分步骤、分节点进行全过程监督,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具体可分为以下方面:

管辖监督。管辖监督中,着重加强对涉刑案件的移送监督。一是,是否存在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的情况;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批准的,是否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三是,接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或者立案决定书之后是否予以结案。

立案监督。立案监督重点有三方面内容:一是,应当立案查处的案件有无立案;二是,有无在7日内及时立案;三是,应当不予立案或者应当予以撤销的案件。

调查取证监督。对调查取证有无在批准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终结,对案情复杂需要延长调查取证期限的有无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是否书面告知当事人等情况进行监督。

听证监督。对符合听证的案件,办案部门是否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权,是否在举行听证7日前通知当事人以及对听证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监督。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监督。对拟做出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是否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是否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诉申辩权以及当事人要求陈诉申辩后办案人员是否有加重处罚情形等进行监督。

处罚决定送达监督。对办案部门是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7日内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进行监督。

执行监督。对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办案部门有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

备案监督。对于重大复杂案件有无在处罚决定作出后30日内上报备案的情况进行监督。

借助科技手段实现“智慧法制监督”

智慧法制监督,就是运用各种现代科技,通过制度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借助专卖管理信息系统,聚焦法律风险防控,突出预警提示、过程管控,以全流程监督、全主体覆盖、全过程智能为主要特征,实现法制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促进法制监督能力智慧化。

管辖监督。自动甄别办案系统中录入案件的批发价案值,超过五万元的案件自动转入涉刑移送流程。相关案件信息自动导入法规员账号下的涉刑案件移送监督模块,以便法规员对处理流程进行监督。

立案监督。一是,根据办案系统中录入案件的案发日期,到第五日时,自动跳出提醒框,提醒办案人员是否立案、是否需要延长立案。对于超过七日后立案的,法规员可点击查看具体原因,如无负责人批准手续,需书面告知当事人的,判定为超期立案。二是,办案人员有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操作记录的,法规部门重点监督理由是否成立。

调查取证时限监督。从立案之日起自动进行调查取证30日倒计时,结束前3日自动提醒。调查取证结束后,法规员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定性、证据的合法全面性、处理建议及其法律依据等进行审查。

听证监督。根据案值和案情,提醒办案人员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案件调查审理结束后,自动甄别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对于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自动生成《听证告知书》。确定举行听证的,根据听证日期,自动提醒办案部门在举行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监督。自动比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内容,若有不一致的地方,法规员根据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内容对处罚变更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处罚决定监督。一是,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当事人基本情况、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根据行政处罚决定做出的时间,到第五日时,自动跳出提醒框,提醒办案人员是否送达当事人,并对是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7日内送达当事人进行监督。

执行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办案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由法规员审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节点是否正确。

备案监督。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在处罚决定作出后30日内,自动提醒办案部门上报备案,超过30日未主动上报备案的,由系统自动触发上报。

此外,智慧法制监督还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发挥作用:证据智能审查监督——法规人员在案件处理审批时,可以点击查阅之前某个具体的文书和证据,对每份文书和证据进行批注,并作为法制审核意见的依据。网上案卷评查监督——上级可以将下级所有案卷,通过网上分配至不同单位,进行交叉阅卷,并形成阅卷记录。

智慧法制监督可着力解决案件多、人员少的实际问题,提高监督效能;突出执法全过程留痕管理,通过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实现对专卖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科学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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