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行业机制改革与创新点滴记录

2008-11-26来源:四川省剑阁县烟草专卖局作者:梁智康
  改革开放30年来,烟草行业按照国家局先后提出的“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和“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行业发展战略目标,不断推进行业机制创新。在劳动用工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干部任用机制、奖惩激励机制等方面推行了一系列试点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促进了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使行业的发展更加具有现代企业的特征,更加符合现代企业的要求,行业总体经济实力和整体竞争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劳动用工机制
 
  烟草行业的劳动用工机制有着较复杂的历史渊源。从1982年烟草行业组建一开始,由于属中央垄断行业,各级烟草企业的劳动用工从来都是实行的“紧缩”政策,新进员工以对内为主,兼顾外部,即首先满足行业和单位内部职工子女或家属,系统外进人的唯一渠道是复员退伍军人,由地方政府部门按政策分配安置,而且有名额指标限制。
 
  记得在烟草行业刚刚组建之初的80年代,由于是新行业新单位,岗位、员工缺口和人才需求相对较大,因此,在那个时代,各地烟草系统接收地方复员退伍军人指标相对宽松,数量相对较多。笔者刚进烟草系统时,印象最深的是“怎么大多数都是当过兵的”,整个公司正式职工就40多个,其中复退军人竟占了一半左右,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共3人,其中两人都曾在部队服役达10年以上。公司领导经常幽默地说“我们这支队伍就是一支预备役部队”。
 
  当时还有一个令笔者不理解的现象就是职工中好多都是夫妻、父子、母女或兄弟姐妹关系,有的更是全家都吃“烟草饭”。由于烟草企业人事权在上一级公司,因此,地方系统外的人员要想进入非常难,即使是单位内部职工子女或者按政策分配安置的地方复退军人,也是由县公司向市局(公司)请示申请指标,经批复同意后方可接收为正式职工,享受行业各种福利政策。
 
  2002年,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后,由于行业实行定编定员,基层企业的人事权全部收归省局(公司),县级企业要接收新进员工,必须先向市局(公司)请示争取指标,然后由市局(公司)再向省局(公司)申请,但指标控制相当严格,一般2-3年才会有一个指标。从2005年开始,行业外复退军人进入烟草系统时,必须参加省局(公司)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才有资格被录用。
 
  后来,为酝酿行业推行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到2006年时,省局(公司)全部冻结了行业所有新进人员指标。从2007年开始,省局(公司)在全省行业部分地区推行人力资源管理改革试点,打破职工身份界限,拓宽人员进入渠道,扩大人才选聘范围,建立起了“人员能进能出”科学用工机制,实行“凡进必考”的用工制度,包括行业职工子女在内的所有新进人员,要进入烟草系统必须参加统一招聘考试,新进高校毕业生录用考试由省局(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其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由市局(公司)统一组织考试录用,从而初步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劳动用工机制。
 
  利益分配机制
 
  烟草行业的利益分配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一个热点。在没有推行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以前,烟草行业的利益分配只在行业内部公开,而对社会则不透明。在我的记忆中,烟草行业的利益分配等级现象较普遍,无论工资、奖金还是其他福利待遇,都存在等级区别,这种等级分两类,一类是身份等级,一类是职务等级,身份等级是指所谓正式职工与外聘职工的区别,职务等级是指正式职工内部不同职务的区别。
 
  身份等级区别方面表现出的差异是最明显的,如工资水平,正式职工从80年代的每月几十元、几百元到90年代的1000多、2000元以上,而外聘职工的工资一直没有突破过1000元大关。奖金分配方面,差距就更大,正式职工以前不但有月奖、季度奖、年终奖,还有一些其他名目的奖金,加起来年平均水平在20000元左右,而外聘员却根本没份,最多一年到头给发点过年钱,平均水平在1000元上下,即使是获得“经理特别奖”的员工,最多也没有超过2000元。
 
  福利待遇方面,过去,正式职工每年有取暖费、降温费、误餐费、交通费、书报费、洗礼费、承包电话费、独生子女费、工会活动费,每月有承包医药费、半劳保费,每逢元旦、春节、“三八”、“五一”、端午、“六一”、“八一”、“十一”、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还要单独发节日费,此外,每年还要进行一次体检,并发放价值200元以内的劳保用品。如果职工子女考上了大中专院校,还可享受2000元左右的奖学金,并且职工的直系亲属也可以享受一部分福利政策。
 
  正式职工从1997年起全部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国家规定的所有社会保险全部险种全部参保,而外聘员工却没有这么好的福份了,企业没有依法为他们购买相关社会保险,正式职工享受的福利根本与他们无缘,因为行业没有政策依据让他们也可以享受。如果把正式职工的所有收入算尽,他们的人均年收入最低在30000元以上,而外聘员工的年收入没有超过12000元的。
 
  职务等级方面,职务越高,工资、奖金标准也就越高,年收入差距也相对拉大。从2007年起,省局(公司)推行了人力资源管理改革,打破了员工身份界限,实行岗位工资制,以岗定薪,一岗一薪,易岗易薪,逐步实现同工同酬,新进员工相同岗位工资标准完全相同,不再分是否内部职工子女或复退军人,而且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和福利政策对所有员工都适用,不再分正式职工和外聘人员。现在,从改革前的外聘人员身份转化过来的这部分员工,他们的年收入水平已经达到了15000元以上,基本建立起了“工资能升能降、待遇一视同仁”的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干部任用机制
 
  烟草行业的干部任免权分两种:一级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另一种是企业中层管理干部的任免。从笔者所在地区的情况来看,2005年以前,市、县两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权分别在其上一级局(公司),即县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权在市局(分公司),市局(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权在省局(公司)。
 
  企业中层管理干部的任免权则分别属于企业自身,对中层干部的提拔任命没有走公开选拔程序,而是由领导班子考察提名,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局(公司)备案,然后发文任命正式履职,很少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其群众性、民主性、透明性都相对较低,没有充分体现职工群众的意愿,所提拔的干部综合素质也相对不高,而且干部一经任命,便没有严格的任期限制,只要本人不犯大的错误,便可以一直任下去,直到退休,这就是所谓的干部“终身制”。
 
  从2005年起,这种“点名提拔”的干部任用模式得到了适度改革,明确规定正科级(含)以下干部(县区局正职领导除外)的任免要全面推行公开竞争上岗制度,由市局(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分别要经过“理论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党组评价、集中公示、试用考核”等程序,合格者才能正式任职,并有明确的任期,一般为3年,3年期满后重新进行竞争上岗,这样使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程度、公开程度和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明显提升,初步建立起“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干部任用机制。
 
  奖惩激励机制
 
  由于烟草行业属中央垄断企业,受国家专卖专营政策保护,在计划经济年代,烟草属独家经营,不愁产品没有市场,不愁会有其他的竞争者,不愁发不起工资,拿不到奖金,反正每天准时上班,到点下班,按月领工资,拿奖金,没有谁来考核你,可以说工作无忧,生活无愁,大家好像都没有压力,工作中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作风意识和消极现象,普遍缺乏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工作热情和创新激情不足,是典型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机关生活。
 
  从2007年开始,随着全省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全面推行。为切实加强员工工作质量考核,行业实行了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对每个员工岗位制定了工作质量标准和考核评分细则,成立了工作质量标准督导考核专门机构,每月不定期对各岗位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同时,对所有员工实行员工日志管理,员工将每月的工作目标、每周的工作安排和每天的工作开展情况全部记录在《员工工作日志》手册上,每周末交部门负责人检查,每月交单位督导考核组抽查,年末综合评定等级,并与员工绩效工资(月奖金)部分挂钩,每月奖惩兑现。如果每3年一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照行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和《员工退出机制实施办法》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同时还对员工的上下班、休假、办公行为规范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和敬业精神,在员工队伍中全面引入了奖惩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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